【介绍】:清末医家。字烈三(立三)。江苏苏州人。曾任典狱官,并为狱中犯人诊病;仿效康熙年间过绎之所辑之《吴中医案》一书,将江浙地区40余名医家的文章约百篇汇集起来,其内容包括医学论述、专题评论、验方、
见舌横条。
出《新修本草》。为栗毛球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见《世医得效方》卷十六。①属外障。指黑睛上翳如玉色,遮满瞳神。即玉翳遮睛,详该条。②属内障。《审视瑶函》:“眼内障如水晶色,厚而光滑且清白,瞳子隐隐内中藏,视物蒙如云雾隔,”并谓“其名有三,曰
病名。见《外科真诠》卷上。即肾气游风。见该条。
病证名。见《陈素庵妇科补解》。多由肝脾郁火,外感风热,郁火挟风热上攻所致。症见目赤肿痛,眵多羞明,或痒涩。重则憎寒恶热,胎动不安。治以疏风清热,滋阴凉血。方用疏风汤(荆芥、防风、柴胡、黄芩、升麻、葛根
眼科治疗器械。《眼科菁华录》:“骨针长四寸,全白骨或象牙造成,头尖圆,尾团圆,点眼药用之。”(见图102)。图102
指不应泻下的病证误用泻下的方法。《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下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
宋代医官职称。官阶从六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介绍】:见林珮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