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医
指用画符、念咒、祈祷等迷信方法(也有兼用一些药物)作为治病手段的人。巫医,在殷商时期以前就已经出现。由于生产水平的限制,人们遂有鬼神致病等迷信思想产生,这是巫医产生的历史根源。春秋战国以后,人们对疾病逐渐有了认识,医、巫的斗争日趋尖锐。两千多年来我国医学一直沿着唯物的道路发展,巫医从未取得统治地位。到建国后,巫医已被消灭。
指用画符、念咒、祈祷等迷信方法(也有兼用一些药物)作为治病手段的人。巫医,在殷商时期以前就已经出现。由于生产水平的限制,人们遂有鬼神致病等迷信思想产生,这是巫医产生的历史根源。春秋战国以后,人们对疾病逐渐有了认识,医、巫的斗争日趋尖锐。两千多年来我国医学一直沿着唯物的道路发展,巫医从未取得统治地位。到建国后,巫医已被消灭。
药物学著作。简称《政和本草》。本书是在1116年(政和6年)北宋政府修订刊行《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参见该条)时所用的书名。自1249年张存惠重刊此书后又增附《本草衍义》一书的内容。
指泻下作用峻烈的药物,如大黄、巴豆之类。《金匮要略·肺痿肺痈咳嗽病脉证治》:“肺痿之病,……或从便难,又被快药下利,重亡津液,故得之。”
见元亨疗马集条。
病证名。小儿皮肤作痒,遍身疙瘩的病证,即荨麻疹。《小儿卫生总微论方》:“小儿风疾瘾疹者,因小儿肌肤嫩,血气微弱,或因暖衣而腠理疏开,或天暄而汗津润出,忽为风邪所干,搏于血气,藏流于皮肤之间,不能消散。
证名。见《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亦作失气。或谓失为“矢”之误。参见转矢气、失气条。
病名。见《伤科汇纂》卷六。多因跌打、压撞所致。可伤一骨或数骨,以第一和第五掌骨骨折为多见。伤处肿胀、疼痛、压之加剧,在折端有陷下或突起畸形,触摸时可有骨声,活动受限。治宜手法整复,夹缚固定。用药参见骨
即喉咙。俗称嗓子。详喉条。
综合性医书。3卷。清·何书田撰,撰年不详。何氏擅治内科杂症,本书论述中风、伤风、中寒、暑病等共56种病证(包括耳、鼻、口、齿病)的病因、证治,能融会诸家学说,着重介绍个人临床心得。书中自拟经验方颇多,
见《桂海虞衡志》。即沉香,详该条。
丛书名。5卷。明·彭用光编。刊于1549年。卷1~2《太素运气脉诀》;卷3《叔和脉诀》;卷4《十二经络脏腑病情药性》;卷5《试效要方并论》。其中《太素脉缺》收罗较全,然颇多糟粕。《试效要方》所选方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