痧证之一。《治痧要略·紫疱痧》:“痧毒郁遏不内攻则外溃,毒伏阳明,日久有发为紫疱,或如圆眼大,或如蚕豆大,溃有紫血,内陷一坑,须于指尖、臂湾、腿湾放之,尽去毒血,用苏木、泽兰、金银花之类,少加牛黄治之
指治疗热病的五十九个主要穴位。《灵枢·四时气》:“温疟汗不出,为五十九痏。”见五十九刺及热病五十九俞条。
证名。《嵩崖尊生书》卷八:“五窍出血,耳目口鼻一齐出血,药不及煎,死在顷刻,先将水当面喷几口,急分开头发,用粗纸数层蘸醋令透,搭在囟门,血即止,次用当归一两煎好,磨沉降香五钱,加童便服,血自归经,然后
证名。又叫齿豁,即牙缝疏豁。症见牙齿疎且排列不齐。详齿豁条。
病证名。见《验方新编》卷五。初生儿六七日后,阴囊收缩入腹,啼哭不止者,多系感受寒邪所致。治宜温经散寒。用硫磺、吴茱萸各五钱,为细末,研大蒜调涂脐下,再以蛇床子,微炒布包熨脐部。
【生卒】:十五至十六世纪【介绍】:明代医家。字密斋。罗田县(属湖北省)人。世医出身,为明代祖传儿科著名医家。精于儿科及养生学,临证有良效。撰述有《幼科发挥》、《育婴秘诀》、《广嗣纪要》、《痘疹世医心法
出《灵枢·终始篇》。《类经》卷二十一:“舌柱,即舌下之筋如柱也。”似指舌系带。
病证名,指小儿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发热。小儿脏腑娇嫩,阳常有余,阴常不足,不论外感六淫,内伤脏腑,都能引起发热,并且感邪之后,最易化热,热甚则伤阴,阴损及阳。所以,小儿发热的表、里、寒、热、虚、实的变化,
病名。《证治准绳·杂病》:“谓目不论何风,见之则赤烂,无风则否,与风弦赤烂入脾络之深者不同。夫风属木,木强土弱,弱则易侵,……赤者,木中火证;烂者,土之湿证。若痰、若湿盛者,烂盛赤;若火、若燥盛者,赤
书名。见《汉书·艺文志》。25卷。原列于《白氏内经》、《白氏外经》之后,书已佚。原书作者、著作年代及书的具体内容,均已失于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