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治准绳条。
书名。24卷。清·徐彬撰于1671年。作者据《金匮要略》徐镕本的条文次序予以诠释,注文的特点浅显易晓,旨在发明原书蕴奥;注后或补以论述,故以“论注”为书名。书中发表个人见解较多,颇为后世医家所重。但在
见《本草纲目》。小儿初生偶然作吐,吐量不多,一般不属病态。如果呕吐不止,或者进乳即吐,可由初生拭口不净,秽液内拭(参见生下吐条);或胎前寒热偏盛;或产时外伤等原因所形成。应结合起病缓急,呕吐与哺乳的关
即目弦。详该条。
熏法之一。见《外科大成》卷一。其法用朱砂、雄黄、血竭、没药各三钱,麝香四分,共为细末。每用三分,绵纸裹药搓捻,长七寸,麻油浸透,点燃以烟熏患处。有活血消肿、解毒止疼的作用。适用于痈疽轻证,七日前后照之
证名。“白睛内赤脉布散,平铺一片,亦谓之铺红”(梁翰芬《眼科学讲义》)。即目飞血,详该条。
【介绍】:战国时医家。详见子阳条。
见清·龙柏《药性考》。即西洋参,详该条。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卷五方。香附、川乌、川楝子各一斤,熟地黄八两,茴香十二两,川椒(去目及闭口者,炒出汗)四两。前二味用盐四两,水四升同煮,候干剉焙,与余药共为末,酒糊为丸,梧桐子大,每服二十至三十丸
见《证治准绳·类方》第三册。即大黄散第一方,见大黄散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