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曲差。见该条。
病证名。《陈素庵妇科补解》:“产妇血气未充,或食面太早,毒结肠胃,或内积尤烦,外伤燥热,过食辛甘、炙煿发气之物,以致胸膈痞闷,见于上则口干咽苦,宜清心莲子饮。”
见《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卷十。即紫丸,见该条。
《医宗金鉴·幼科心法要诀》卷五十三方。炒苏子、炒苦葶苈各等分。为细末,蒸枣肉为丸,麻子大,每服五至七丸,淡姜汤送下。治小儿停饮,喘急不得卧。
见《浙江天目山药用植物志》。即荠菜。详该条。
见清·龙柏《药性考》。为辣椒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见路际平《眼科临症笔记》。即小儿疳眼,详该条。
病名。因食物中混有毛发,误食而哽于咽喉,吐之不出,咽之不入。宜急取出之。参见哽喉条。
【介绍】:清代藏医学家。曾学经于西藏甘丹寺。后改习医学。著有《医学史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