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见《证治准绳·杂证》。即鼻齄。详该条。
见《四川中药志》。为白花丹之别名,详该条。
十二经别之一。原称足阳明之正。《灵枢·经别》:“足阳明之正,上至髀,入于腹里,属胃,散之脾,上通于心,上循咽出于口,上頞,还系目系,合于阳明也。”从足阳明胃经分出,经大腿前面进入腹腔,属于胃,分布于脾
指饮食调养。《素问·五常政大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太过,伤其正也。”
即足阳明胃经、足少阳胆经和足太阳膀胱经。其循行方向均由头部经项背及下肢抵达足部。《灵枢·逆顺肥瘦》:“足之三阳,从头走足。”
《类证治裁》卷三方。半夏、天南星、香附、石膏、栀子。水煎服。治胃有痰火而暖气者。
见脉诀汇编说统条。
踝关节内、外侧的圆形骨隆起部位。
又名妊娠养胎、胎养。即妊娠期要注意饮食起居,以护养胎儿的方法。《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一:“妊娠之人,有宿挟痾疹,因而有娠,或有娠之时,节适乖理,致生疾病,并令腑脏衰损,气血虚羸,令胎不长,故须服药去其疾
书名。2卷。唐·梅彪撰于806年。本书集唐以前道家炼丹术中所用药物、丹方的各种隐名(指秘而不宣的别名)以及有关资料编成,内容基本上与医学无关。现有《丛书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