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病名。《女科秘旨》卷四:“面肿色赤,口苦咽干,日晡寒热,日渐羸瘦,胎气不见升动,用银柴胡、胡黄连各一钱,煎服。”
见《高原中草药治疗手册》。为雪乌之藏族语名,详该条。
病名。明·赵献可《邯郸遗稿》:“胎前忽然不语者,谓之哑胎。”参见子瘖条。
出《药性切用》。为通草之处方名,详该条。
人体部位名。见《张氏医通》卷八。即眼睑。详该条。
见《广西中药志》。为落地生根之别名,详该条。
见《岭南杂记》。为柠檬之别名,详该条。
指面部如蒙尘垢,洗之不去之色。见《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多因感受暑邪或胃热熏蒸所致。《秘传证治要诀·伤暑》:“伤暑必自汗、背寒、面垢。……宜香薷饮、六和汤。”《景岳全书·暑证》:“暑有八证:脉虚
见《日用本草》。为蒲蒻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