痧证之。指痧症水泻不止者。《痧症全书》卷中:“泻痧,水泻不计遍数,不可下,又不可止涩,惟分理阴阳,用五苓散去桂,白术换苍术,加车前、木通之类。若由慢痧变来,但宜治痧,则泻自止。”
出《质问本草》。为八角乌之别名,详该条。
《证治准绳·幼科》集三方。炒黄柏、蒲黄、青黛、煅人中白各等分。为末,外敷患处。治小儿热毒口疮。
见范东阳方条。
书名。简称《临证指南》。10卷。清·叶桂撰,叶氏门人华岫云等辑录整理。刊于1766年。其中内科杂病医案八卷、妇科、幼科病案各一卷。内容以病为纲,分为89门,体现了叶氏治病辨证细致,善于抓住主证的特点。
见《本草纲目拾遗》。为杠板归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见《明医杂著》。小儿脾胃嫩弱,消化机能不强,喂养不当,容易导致消化失常,湿阻中焦,升降不利,或乳食停滞而成此证。治宜健脾化湿为主,用六君子汤。有乳食滞的,兼以消食导滞,如山楂、神曲、麦芽之类;若
是插入疮内的细药条(药粉加米糊制成线条),有腐蚀作用。用于死肌、顽肉、瘘管及不知痛痒的疮疡,插药往往用剧毒的矿物药,应注意选择适应证,细心使用。
伤寒方论著作。清徐大椿编释。刊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徐氏将《伤寒论》113方予以分类(纯以方分类,不按六经分类),证随方定,便于按证索方。该书对主方及其方类在阐析方面重视理论联系临床实践,使读
出《肘后方》。为皂荚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