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竹涧奏议》四卷。明潘希曾(1476-1532)撰。潘希曾字仲鲁,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后科给事中,出为湖广、贵州军储,嘉靖中,历太常卿,官至兵部左侍郎,著有《竹涧
十二卷。清李调元撰。李调元(1734-?)字羹堂,一字赞庵,又字鹤州,号雨村,又号墨庄、醒园,晚年号童山蠢翁。四川罗江(今四川德阳县)人。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进士,历官广东学政、直隶通永道。得罪
一卷。清王国维撰。王国维,详见《戬寿堂所藏殷墟文字》条。此书所收封泥,主要是根据潍县郭氏之所藏,再加上宣统初年在滕县纪王城新发现的封泥,计汉官印封泥二十一件,汉诸候王属的官印封泥五十五件,汉列侯属官印
八卷。清吴景果纂修。康熙五十二年(1713),吴景果任怀柔县知县。景果见以前志久佚,遂于吴江潘其烁纂修新志。康熙六十年(1721)刻本。全书八卷,二十三目,卷首有地图四幅。该志虽不分细目,但条例颇为齐
二卷。也称《龙辅女红余志》。元龙辅(生卒年不详)撰。龙辅里居、生平事迹均不详。据其书原序称,龙辅为武康常阳之妻。称其外父为兰陵郡守元度公之后,家多异书,细君女红中馈之暇辄阅览研究,后择其当意者编成四十
五卷。清丁泽安撰。丁泽安字勉初,贵州贵阳人。作者认为对于周易的注释不能强为,能解则解。如果不能解却要任意穿凿,就会违背易旨,对周易研究毫无益处。因此丁氏专取诸家解易有未尽或没有解释者,节取注释。其书多
二十一卷。清乾隆四十九年敕撰。苏四十三起义失败后,清廷对伊斯兰教新教和撒拉族人民继续推行高压政策,因而又激起了田五领导的石峰堡起义。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四月,田五在甘肃巩昌府通渭县北六十余里的石
三卷。明毛晋(详见《毛诗陆疏广要》)撰。《香国》一书,主要记载各类香事。有的香品,著其产地,有的不记。书中文字大多沿袭旧词,并且庞杂、割裂,文意混乱,错误百出。如狄香一条,书中载:“洒扫清枕席,鞮芬以
四卷。明胡其久(生卒不详)撰。胡其久,崇德(今浙江省桐乡县)人。明隆庆年间(1567)举人,官至陇南知县。当时世间所传伯夷、叔齐的事迹、世系、名姓、字号大都出自《韩诗外传》或《吕氏春秋》,并各有附会增
见《太医局诸科程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