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辩正论

辩正论

十卷。唐代释法琳撰。法琳生平事迹详见《破邪论》辞条。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在继《破邪论》之后,又作《辩正论》十卷。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辩正论》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632)。有十二篇,即:第一、三教治道篇,第二、十代奉佛篇,第三、佛道先后篇,第四、释李师资篇,第五、十喻篇。第六、九箴篇,第七、气为道本篇,第八、信毁交报篇,第九、品藻众书篇,第十、出道伪谬篇,第十一、历代相承篇,第十二,归心有地篇。在十代奉佛篇中,列述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唐,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造寺度僧之事迹。十喻、九箴两篇,因道士李仲卿作《十异九迷论》贬斥佛教,故以“十喻”加以说明,以“九箴”加以诫之。在出道伪谬篇中,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在归心有地篇中,列梁武帝舍道敕,梁邵陵王舍道启,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此书与《破邪论》一样,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贞观元年(627),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以法琳为寺主。贞观十一年(637),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太宗不从。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诬称他的《辩正论》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有罔上之罪。太宗闻言大怒,令汰僧尼,逮捕法琳,判他死刑。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看有无灵感,以观后效,再做论处。期至,法琳回答太宗所问:“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辩正论》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另外,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

猜你喜欢

  • 诗本音

    十卷。《音学五书》之二,清顾炎武撰。是书以《毛诗》之音为主,他书为辅,考定《毛诗》音韵。《四库全书提要》云:“其书主陈第‘诗无叶韵’之说,不与吴棫《补》音争,而亦全不用棫之例。但即本经所用之音互相参考

  • 乙巳泗州录

    一卷。宋胡舜申撰。胡舜申绩溪(今属安徽)人。舜陟之弟,官至舒州通判。生卒年不详。宣和七年(1125),胡舜申在泗州,亲见“六贼”之一的朱勔父子往来及徽宗幸泗州事。本书即记录此事。本书与《己酉避乱录》并

  • 畏垒笔记

    四卷。清徐昂发(生卒年不详)撰。徐昂发字大临,长洲(今江苏省杭州市)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进士,官翰林院编修。是书始作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多系昂发随笔札记

  • 丹麓杂著十种

    十卷。清王晫(详见《遂生集》)撰。此书收辑杂文之书共十种。一、撰述《龙经》,拟禽经而作。二、撰述《孤子吟》,都是哭父之诗。三、撰述《松溪子》,都是笔记小品。四、撰述《连珠》,拟陆机体例。五、撰述《寓言

  • 毛诗注疏校勘记

    七卷。清阮元(1764-1849)撰。阮元,字伯元,号芸台,江苏仪征人。乾隆进士,官湖广、两广、云贵总督,体仁阁大学士。曾在杭州创立诂经精舍,在广州创立学海堂,提倡朴学,罗致学者编印古籍,主编《经籍纂

  • 曹祠部集

    二卷。附《曹唐诗》 一卷。唐曹邺(约859前后在世)撰。曹邺,字业之,一作邺之。阳朔(今属广西桂林)人。生卒年不详。约三十岁时入京应试,困居长安十年,落第九次,备受世人冷眼。后得到中书舍人韦悫的赏识,

  • 天机书

    见《天机素书》。

  • 譬式警语

    二卷。意大利耶稣会士高一志(vagnoui)(1556-1640)撰。高一志1605年到南京传教,在该地建立第一座教堂,1624年入山西传教,著有《空际格致》等书。此书专门收集西方文学名著、经典教义、

  • 溪堂丽宿集

    不分卷。著者生卒年仕履均不详。其书无序跋、无目录,杂撮诸书而成。书中首曰“昭明遗事”,撮拾《南史》、《梁书》数条而成。次曰“程氏家训”,署名宋程若庸所撰。又有“圣传要旨”,题曰宋本心、岷丽二先生著;“

  • 盐山新志

    三十卷。民国贾恩绂纂。贾恩,绂字佩卿,河北盐山人,光绪举人,曾在定州、保定、盐山等地书院讲学。其一生纂辑方志多部,如《直隶通志稿》、《盐山新志》、《定县志》、《河北通志稿》、《南宫县志》等。他主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