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卷,首一卷。黄佩兰修,玉佩箴等纂。黄佩兰,字自芳,河南叶县人,民国六年(1917)来知涡阳县事。王佩箴,字敬民,河南南阳人。涡阳县设治,始于清同治初年,割蒙、亳、宿、阜四县土壤相接者,隶于版图,并
一卷。清吴獬(生卒年均不详。)撰。吴獬字凤孙,湖南临湘(今属湖南省)人。光绪进士。官至广西荔浦县知县。吴獬以时文名噪于世,有才子之目。著有《不易心堂文集》、《不易心堂诗集》。此集系吴獬卒后,由其门弟子
一卷。亦作《东谷随笔》。南宋李之彦(生卒年不详)撰。李之彦自号东谷,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其余仕履等事迹均不详。据书中《教导》一条,李之彦称“游湖海五十年,教公卿大夫之子孙屡矣,教寻常白屋之类亦多。”
六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比丘尼钞》撰成于贞观十九年(645),有三十章,分为三卷。天津刻经处据三卷本开为六卷。卷分劝学篇,释聚篇、结界篇、集众篇、足数篇、爱欲篇、
五十卷。清沈廷芳(1702-1772)撰。沈廷芳字畹叔,号椒园,仁和(今浙江杭州)人,终年七十一岁。乾隆元年(1736)以监生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累迁河南按察使。廷芳古文学于方
二十卷。明袁袠(1502-1547)撰。袁袠生平详见《世纬》。是集又称《袁永之集》,凡二十卷。其中,诗文各十卷。初为其嗣子袁尊尼于嘉靖二十六年(1547)所刊。万历十二年(1584)衡王府重刊本,改题
见《唐开元占经》。
二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周炳麟修、邵友濂、孙德祖纂。周炳麟,余姚县知县。此志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全书二十七卷首一卷末一卷,分为:疆域、山川、城池、公廨、风俗、物产、祥异、水利、田赋、学校
五卷。明甘雨撰、陈士元注。甘雨字子开,永新(今江西永新县)人。万历五年(1577年)进士,由翰林院检讨,谪德安府推官,迁南京刑部郎中。是书博采经史子诗赋中通叶之字,详注出典,依今韵一百六部分隶之,并注
三卷。清黄炳垕(1815-1893)撰。炳垕字蔚亭,浙江余姚人,系谱主七世孙。谱主黄宗羲(1610-1695),是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明末曾领导复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