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志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
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
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十二卷。清丁叙忠撰。此书是作者对所著《读易初稿》的修正之作。仍宗宋代周、邵、程、朱诸儒之旧说,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误解比比皆是。比如在解释“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一卷。明金瑶撰。瑶字德温,号栗斋,安徽休宁人。嘉靖十年(1531)选入贡生,授会稽县丞,再补卢陵县丞。后迁桂林中卫经历,因母老不去上任,而在家乡教书,活到九十七岁才逝世。该书成于万历九年(1581),
① 不分卷。清陈介祺撰。陈介祺,详见《簠斋金石文字考释》条。本书以册记,书中所录各信,均为陈氏与吴大澂讨论金石的函件。信尾所署年月,起自同治元年(1863),至光绪五年(1879)。信中所考订商榷者,
① 一卷。清孙珏辑。所辑共计十四条。孙氏认为所辑属于谶纬一类。每一条后大多有按语。首条“诗者天地之心,君德之祖,百福之宗,万物之户也,刻之玉版,藏之金府,集征揆著,上统玄皇,下序四始,罗列五际,故诗者
二十八卷,首一卷,清韩琮纂修。韩琮,曾任建宁县知县。建宁县志始修于明嘉靖二十五年。嘉靖四十年、康熙十一年、四十五年先后三次续修。韩琮任县令后,参考旧志,复加搜讨,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又纂成此书刻
十卷。明张良知撰。张良知,字幼养,山西安邑(运城)人。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以南京户部员外郎,监督收放粮斛。时撰是书。其卷一为典制、卷二为部使、卷三为公署、卷四为经赋、卷五为仓库、卷六为官俸
九卷。张惠言撰。此书系张惠言探究虞氏易之成果。据称作者穷探力索,积三年始成。李鼎祚《周易集解》集汉魏以降诸家易说,唯以虞氏义最详,惠栋探研古义,作《周易述》未能尽通。张氏继之而起,以虞氏为宗,以阴阳消
四十卷,首一卷,附图考。清张维祺修,李棠纂。张维祺,号云嵋,山东胶州人。乾隆四十三年(1778)进士,四十六年(1781)任大名县知县。李棠,福建永安人,乾隆五十二年(1787)任大名县知县。此志最初
不分卷。清曹仁虎(1731-1787)撰。曹仁虎,字来殷,号习庵,上海嘉定人。乾隆年间进士,官至侍讲学士。工诗,著有《六书转注古义考》、《七十二侯考》、《宛委山房集》、《蓉镜堂文集》、《曹学士遗集》诸
四卷。清王寿康刻刘墉之书。刘墉(1719~1804)为清代著名书家。字崇和,号石庵。山东诸城人。官至东阁大学士。工书,尤长于小楷,书风用墨厚重,貌丰骨劲。此帖于道光十五年(1835)刻成,兵燹后石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