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夏赎金释文
一卷。清刘师陆撰。刘师陆,字青园。官上荆南道。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鲍康序。书中所释古币,仅旧时所谓虞一釿、安邑与乘马币三种,十二品。对虞一釿币,谓釿有断剂之义;于安邑币,谓安邑为舜创之,而禹因之,不必定属之夏代。对乘马币,谓乘为四,如四矢曰乘矢。此三种认定是虞夏之赎金,故以《虞夏赎金释文》名其书。但一些学者对他的考释持异议,认为作者先入为主,武断地认为第一种首字为虞,又误认梁字为乘,又硬将安邑梁邑两币牵强合一,认为纯出臆度。有“观古阁”刊本。
一卷。清刘师陆撰。刘师陆,字青园。官上荆南道。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鲍康序。书中所释古币,仅旧时所谓虞一釿、安邑与乘马币三种,十二品。对虞一釿币,谓釿有断剂之义;于安邑币,谓安邑为舜创之,而禹因之,不必定属之夏代。对乘马币,谓乘为四,如四矢曰乘矢。此三种认定是虞夏之赎金,故以《虞夏赎金释文》名其书。但一些学者对他的考释持异议,认为作者先入为主,武断地认为第一种首字为虞,又误认梁字为乘,又硬将安邑梁邑两币牵强合一,认为纯出臆度。有“观古阁”刊本。
一卷。汉卫宏撰,清任大椿辑。卫宏,字敬仲,东海(今山东郯城县西北)人。光武帝(刘秀)时官拜议郎。初从谢曼卿学《毛诗》,后从杜林受《古文尚书》。尚著《汉官旧仪》四卷。所撰《古文官书》,隋、唐志并著录一卷
一卷。宋晏几道(1031?-1106?)撰。几道字叔原,号小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晏殊第七子。他出身宦门,但不肯攀附权贵和趋从时俗,性情孤傲耿介,所以仕途蹇仄,曾被牵连审查。本书存二百五十余阙;
一卷。清俞樾撰。此书为作者治易过程中所作札记,自称“未离训诂,然精义实多”(见自序),认为《周易》的“文言”部分实同于词赋中的“乱曰”,“乱,理也”。即总括文意,发明总旨之义,而《周易》中的“文言”附
一卷。北宋王钦臣(生卒年不详)编。王钦臣字仲至,应天宋城(今河南商丘)人。赐进士及第。历官陕西转运副使、工部员外郎、太仆少卿、秘书少监、集贤殿修撰等,终以待制、知成德军。王洙之子。初,此书不著撰人名氏
一卷。清梁章钜(1775-1849)撰。梁章钜,字闳中,又字茝林、长乐(今福建闽侯)人。嘉庆七年(1802)进士,道光间官至江苏巡抚兼署两江总督,有是书及《经尘》、《清书录》、《称谓录》、《金石书画题
七卷。清汪士慎(1686-约1762)撰。汪士慎,字近人,号巢林,江苏扬州人,清代著名画家。士慎工诗,精通篆刻和隶书,擅画花木,尤工画梅,其笔墨清劲,自成一家,也偶作人物,生动有效,为“扬州八怪”之一
见《周易参同契分章通真义》。
九卷。清严章福撰。参见《说文校议议》。章福从兄可均撰《说文校议》,曾将所未详者四十六条撰为《说文问》以存疑。章福此书,意弥其缺,故题曰《续议》。此非完书,不知全书卷数,仅存卷十一上至卷十五上。考据必究
十卷。作者不详。根据书中所记内容考察,可能是南宋时期临安市场商人所编辑。书中所记的金银、珍珠、玉石以及器物用品等等,一一详载其产地、价值、及其真伪形状。每种器物之前载有七言绝句一首,词语繁琐、庸俗。书
八卷。清毛国姬编辑。毛国姬,生卒年不详,字孟瑶,号素兰女史,自署长沙女史。湖南长沙人,杨孝彪之妻。清代诗人。著有《素兰诗集》、《湖南女士诗钞所见初集》。此书前有编者自序和凡例,卷首题“鄞县沈栗仲先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