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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溪外传

十八卷。清陈鼎(详见《东林列传》)撰。记载明末清初之事,分为忠义、孝友、理学、隐逸、廉能、义侠、游艺、苦节、节烈、贞孝、闺德、神仙、缁流十三部。立传人物事迹,多为传主亲友或本人选送,如本书卷首就有一则《征事启》云:“凡有事实,可寄至江宁承恩寺前刻匠蔡丹敬家,或扬州新盛街岱宝楼书坊转付”。故记述多有标榜浮夸之词,其间怪异之事,尤近于小说家言,不全为实录。有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刻本,四册(现藏北京图书馆,存十五卷);《常州先哲遗书》(第一集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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