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卷。清黄式三撰。式三字薇香,定海人。此书前列何晏《集解》、朱子《集论》,后加案语,以别同异、明是非,仿王鸣盛《尚书后案》之例,名《论语后案》。式三之学,不立门户。以为《论语》之书,经汉宋大儒注释,
无卷数。清潘继善(生卒年仕履不详)撰。潘继善号本庵,婺源(今江西省)人。著有《音律节略考》、《圣学辑要》等。《经史笔记》是潘继善的一部杂说之作。此书都是记述经史之文,为之论说。其论经,记述尧典等内容。
一卷。明陶涵中(生卒年不详)撰。陶涵中字雪凡,嘉兴(今属浙江省)人。万历十六年举人。官至建昌府同知。其书所记皆为古今男子双字之名者,如殷七七、王保保之类,共二十一人。自叙谓与友人相饮酒,以此为酒令,在
八卷。明陈暐撰。陈暐,字耀卿,河南人。明弘治(明孝宗朱祐樘年号)间,官苏州通判。他与吴县知县邝璠,举人浦应祥、祝允明等人,共同采集郡中石刻,并汇录成此书。书分为七类,按学校、官宇、仓驿、水利、桥梁、祠
三十二卷。清李如枚撰。李如枚,内务府汉军厢黄旗人。嘉庆十年(1805)差充长芦盐政,十三年六月革职。是书进于十三年正月,于撰者在任之时。首载李如枚进《重修山东盐法志》的折奏,具言自雍正二年(1724)
十八卷。清王豫熙修,张謇纂。张謇(1853-1926),字季直,江苏南通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状元。早年入淮军吴长庆幕府,清末发起立宪运动,辛亥革命后任南京临时政府实业总长。光绪十四年受聘编纂
十四卷,清陈志仪纂修。陈志仪(参见《顺德县志》),乾隆十八年(1753)县令。旧志例修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县令张进贤,析郡志为县志。六十一年(1722)县令续修,增补职官选举。乾隆十八(175
一卷。现存最早的韵图。作者已不能确知。传本卷首有南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张麟之识语,及他在嘉泰三年(1203年)的序。此书的成书年代历有争论,罗常培《通志七音略研究》云:“等韵图肇自唐代,非宋人
五卷。明杨慎妻黄氏撰。其生卒年未详。是书虽标黄氏撰,但其所作实数不多。黄氏为杨慎之妻。杨慎(1487-1559)字用修,号升庵,四川新都人。正德六年(1511)廷试第一,授翰林修撰。世宗立,充经筵讲官
一卷。无撰人姓氏。是书仅存《礼记·大题》一节,《曲礼曰》一条。《礼记·大题》下,首先引孔颖达《正义》,次录陆德明《音义》,次录《四库全书总目》按语,次录朱彬《礼记训篡》序,次录姚姬传《礼记说》。由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