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卷。清陶起庠(生卒年不详)撰。起庠字谨之,湖北广济(今广济县)人,陶大眉之子。乾隆己亥举人,任安陆教谕,作养人才,颇多善政。起庠天性纯笃,孝敬父母,以诚待人。尝虑近世学者徒务记览,为辞章不深求古
一卷。清焦循(1763-1820)撰。循字里堂,江苏甘泉(今江苏扬州)人。清代哲学家、数学家、戏曲理论家。著有《易图略》八卷、《里堂学算记》、《易章句》、《易通释》、《孟子正义》、《曲考》、《剧说》、
一卷。童品(生卒不详)撰。童品字廷式,号慎斋,兰溪(今属浙江)人,明代经学家,弘治进士,官至兵部主事,以老致仕,因读书而失明,家居十九年而卒。此书是童氏为儒学生时所作,论《左传》所记事迹共九十三条,于
见《亢仓子注》。
一卷。卢氏撰。辑佚书,清马国翰辑。卢氏不详何人,《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均著录有《卢氏周易注》,作十卷,亦不详著者何人。马国翰从李鼎祚《周易集解》辑得十九条,从孔颖达《周易正义》中辑得一条成
四卷。唐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道宣于贞观八年(634),在修治《四分律合注戒本》的同时,并开始了对《四分律合注戒本疏》的著述工作,终使两书于同年面世。本疏修成时为三卷,永徽二年(
五十六卷。清吴见思撰。吴见思字齐贤,江苏武进人,生卒年不详。据本书凡例,拟举杜诗典故别为一书,名为杜诗论事,而此编唯诠释作意,故谓之《杜诗论文》。其实,笺注典故,目的在以明文义。论事自论事,论文自论文
六卷。清潘承焯,吴作哲修,王应亨纂。潘承焯,湖南安乡县人,举人,乾隆四十六年(1781)任知县。吴作哲,甘肃阶州人,举人,乾隆四十七年(1782)任知县。旧志创修于明代县令胡会宾,康熙、雍正四次相继重
四卷。清臧庸(详见《诗经小学录》)撰。是书名曰马王微者,马谓马融,王谓王肃也。其实马说仅见释文者七,事见《正义》,王肃引者一事,其余皆王肃说。间附孙毓《毛诗评》,故孙冯翼以为其家著述,亟受之梓耳。庸承
见“等韵切音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