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律例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二卷。清张六图撰。六图字师孔,山西曲沃人。据作者自序此书历数年始成。全书分上下两卷,首列十则,次取河洛诸图及经传文义而以意释之,谓之易心十详。谓易有五圣,即伏羲、文王、周公、孔子及大禹。八卦方位则谓伏
一卷。明张翀(生卒年不详)撰。张翀,字子仪,柳州(今广西柳州市)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授刑部主事。因痛恨严嵩父子专权乱政,而抗章劾之,结果被逮下诏狱拷讯,谪戍都匀。穆宗嗣位,召为吏部主事,
十卷。《续集》二卷。明张泰(1436-1480)撰。张泰,字亨父,号沧洲,太仓(今江苏太仓县)人。明天顺八年(1464)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累官至翰林院修撰。是明成化间著名诗人。泰为人恬淡,独喜赋
五十五卷,清文棨修,伍肇龄纂。文棨,曾任绵州知州。绵州志创修于乾隆元年(1736)知州屠用谦,嘉庆知州李在文重修,兹编则为续嘉庆李志而作。《直隶绵州志》同治十二年(1873)刻本。共五十五卷,分为:卷
一卷。清江有诰撰。江有诰生平见“音学十书”。是书杂论考订古韵之方法并以顾炎武、段玉裁、孔广森诸家之说加以辨证。大略前一部分侧重议论古书用韵之例及双声叠韵等说;后一部分侧重订正诸家失误。江氏归纳之韵例有
四卷。明沈思孝(1542-1611)撰。沈思孝,字纯,浙江嘉兴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累官右御史。著有《奏录》,已著录。是集乃其晚年之作。凡四卷。思孝名入琅琊四十子之列。论者称其晚交姚士粦,故间
一卷。唐佚名编。敦煌本诗选两残卷。甲卷凡六家,计七十一首。前三首人名在断损处,不可见。其名存者,有王昌龄、邱为、陶翰、李白、高适。高适诗《上陈左相》一首,残佚后半。乙卷凡二家,录诗四十三首,末二首题李
九卷。近代章炳麟撰。章氏生平著述,参见《新方言》。是书系探求汉语语源的重要著作。章氏把文字基本构件所代表的词作为语根,寻求词语由此繁衍、派生的线索。章氏分文字基本构件为“初文”和“准初文”。初文即《说
十三卷,附经传建立博士表 一卷。清汪大钧(生卒年不详)撰。大钧字仲虞,浙江钱塘(今杭州市)人,生平不详。本书为补正洪亮吉《传经表》而作。因为朱彝尊所撰《经义考》载有师承一门,实际上就是洪亮吉所本,但详
四卷,续一卷,清李塨撰。李塨字刚主,蠡县人,康熙年间举人,官通州学正,从博野颜元游。李塨为学主张忍嗜欲,苦筋力,习六艺,讲世务。书中讲道:“王五公教我小事克勤,谓小事皆有次第节奏,然后大事可为。”持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