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律例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一卷。清俞樾(详见《易贯》)撰。清代研究《文子》的学者,一般认为《文子》一书大半抄自《淮南子》,所以作校阅者都依《淮南子》。俞樾撰此篇校读《文子》,也以《淮南子》为改订标准,有的又凭己意改之。如其改《
见袁淑真《阴符经集解》。
七卷。清熊文登(生卒年不详)撰。文登字于岸,南昌(今属江西)人。是书详辨字音字义字形,分为十门:(1)误写辨,(2)误读辨,(3)一字数音数义辨,(4)宜写古文奇文辨,(5)宜读经史真字辨,(6)形相
四卷。未著编辑者名氏。卷首有明朝大臣杨士奇(1365-1444)序,称此书系都督沐公所选,又称其字曰景容,是黔宁王之仲子,佐兄黔国公为朝廷镇抚西南一方。据《明史》载,黔宁王沐英之子晟为黔国公,镇云南;
十卷。《二刻》。二卷。《遗文》,一卷。清张符骧(1663-1727)撰。张符骧字良御,号海房。海陵(今江苏泰州)人,康熙进士。官庶吉士,太史。学识渊博,对诗学功力尤深。生平笃信程朱学说。著有《依归草》
一百二十二卷。明陈仁锡(1579-1634)编。陈仁锡字明卿,号芝台。长洲(江苏苏州)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七年,因忤魏忠贤而被削职为民。崇祯初复召,官南京国子监祭酒。著有《系辞十篇书》等多部
一卷。清蒋麟昌(约1718-1744)撰。蒋麟昌字静存,阳湖(今江苏常州)人,生卒年均不详。乾隆四年(1739)进士,官翰林院编修。麟昌工诗。年二十二岁而卒。是集为蒋麟昌诗遗集。系由其父蒋炳所刻。然集
①见《郑敷文书说》。② 一卷。宋郑朴撰。郑朴之生卒年及生平事迹均不可考。郑朴所撰之《敷文郑氏书说》一卷,以札记体的形式,又以《尚书》事实,或提出疑问,或谈自己的一些心得,于各条分别立论,共有二十余事。
五十六卷。明谢陛撰。谢陛,字少连,歙县人。此书主要记述了汉末、蜀国、吴国、魏国及晋初的历史。分本纪、内传、外传、载纪、杂传、表等,另书前有正论五条,答问二十二条,凡例四十四条,表述全书的宗旨。但在编写
见《皇明中兴圣烈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