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则例
一百卷。载龄等奉敕修。载龄,道光进士。官至兵部、户部尚书,大学士,袭不入八分辅国公。是书首载同治十二年(1873)请修“则例”的奏疏。全书分十六类,为户口、田赋、库藏、仓庾、漕运、盐法、茶法、参课、钱法、关税、税则、廪禄、兵饷、蠲恤、杂支、通例。户部则例,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至咸丰元年(1851)已纂辑十三次。是次所编,又辑入不少新的资料,但其中也有一些与事实不符之处,可与《续会典》户部事例参照补正。有同治官刊本。
一百卷。载龄等奉敕修。载龄,道光进士。官至兵部、户部尚书,大学士,袭不入八分辅国公。是书首载同治十二年(1873)请修“则例”的奏疏。全书分十六类,为户口、田赋、库藏、仓庾、漕运、盐法、茶法、参课、钱法、关税、税则、廪禄、兵饷、蠲恤、杂支、通例。户部则例,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至咸丰元年(1851)已纂辑十三次。是次所编,又辑入不少新的资料,但其中也有一些与事实不符之处,可与《续会典》户部事例参照补正。有同治官刊本。
①十卷。清王一夔修,赛珠、毕纂。王一夔字虞香,顺天大兴人(今北京大兴县),生员出身,康熙五十五年(1716)任文登县知县。赛珠字合浦,邑人,康熙五十一年(1712)举人,以诗文著称。诗稿有《昆阳草溪谷
三篇。清魏源(1794-1857)撰。魏源字默深,湖南邵阳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进士,官至高邮知州。著作尚有《圣武记》、《海国图志》、《诗古微》、《公羊古微》、《老子本义》等。是编本因撰辑《说文
不分卷。明汪茂槐编。汪茂槐,字迁植,安徽绩溪人。生卒不详。以岁贡授河南宜阳主薄。是编一《康范诗集》,宋汪晫撰。二《北游诗集》,宋汪梦斗撰。茂槐为二人裔孙,复合而刻之。“西园”者为汪氏所居里名。后有外集
十二卷。明邹元芝撰。元芝字立人,竟陵(湖北天门)人。自黄直合十翼于上下经,唐代用王弼易注作《正义》,《易》便用王弼之本。宋代晁说之、吕祖谦诸家始倡为复古之说,互有考订,但也有同异。至朱熹《本义》,才定
一卷。清丁晏撰。作者在此书序言中,阐明了他的治易方法,他认为勘正易经文字应以文字训诂为本,探求周易真旨则应以义理为途径。他还认为训诂非博考不明,易义非研究不精,因此对于周易文字的训解并非可有可无。因此
一种,清陆次云撰。陆次云,字云士,浙江钱塘(今杭州市)人,康熙间举博学鸿词官江阴知县,有惠政。著述甚富。著有《湖儒杂记》、《澄江集》、《玉山词》等三滩为五溪之险滩,名为猛虎跳涧、满天星、大王滩。五溪之
六卷。李石(1108-?)撰。李石字知几,号方舟,资阳(今属四川)人,南宋经学家。少从苏符游学,绍兴进士乙科,为成都户。绍兴二十九年(1159)赵逵荐为太学博士,因直性径行,不附权贵,后罢为成都学官,
五十二卷。清周在延编。在延事不详。该书取《朱子语类》中《四书》诸卷刊行,无所损益,亦无考订发明。
一百六十五卷。明雷礼(生卒不详)撰。雷礼,字必进,丰城(今江西省丰城县)人,明嘉靖年间(1522~1566)进士,官至工部尚书,有令名,且嗜学,熟知朝典,著有《明大政记》、《六朝索隐》等。《列卿纪》即
三卷。清张惠言撰。张氏认为郑、荀均是费氏易学,故述两家易说合为一编。张氏称:“郑言礼,荀言升降”,其驳郑氏卦爻无变动谓之彖词,谓七八者彖,九六者变,经称用九用六,而辞皆七八,名与实不符。其论尚精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