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理辨义
二十卷。清代王建衡撰。王建衡见《读史辨惑》条。全书分二十篇,十五门类、计有“原理”、“原气”、“原天”、“原生物”、“原性”、“原命”、“原道”、“原德”、“原伦”、“原学”、“原鬼神”、“原人鬼”、“原祭”、“原妖厉”、“杂论”十五类。作者在此书中先论述“性理”之学说,后涉及一些自然科学知识,但也杂及一些阴阳五行之说,如“原天”三篇中论及“天行及日月”、“星辰及推算”、“风雨露雷”诸事,“原气”二篇中论及“阴阳”、“五行”等内容。
二十卷。清代王建衡撰。王建衡见《读史辨惑》条。全书分二十篇,十五门类、计有“原理”、“原气”、“原天”、“原生物”、“原性”、“原命”、“原道”、“原德”、“原伦”、“原学”、“原鬼神”、“原人鬼”、“原祭”、“原妖厉”、“杂论”十五类。作者在此书中先论述“性理”之学说,后涉及一些自然科学知识,但也杂及一些阴阳五行之说,如“原天”三篇中论及“天行及日月”、“星辰及推算”、“风雨露雷”诸事,“原气”二篇中论及“阴阳”、“五行”等内容。
二十卷。明都穆编撰。都穆,字元敬,吴县(今属江苏省)人。明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官至礼部主客司郎中,加太仆寺少卿。著有《壬午功臣爵赏录》、《南濠文略》六卷等书。本书仿照《隶释》体例,收集金石文字
一卷。唐啖助撰,清马国翰辑。据陆淳《春秋啖赵集传纂例》卷一《啖氏集注义》说,啖助在完成《春秋集传》以后,又“撮其纲目,撰成《统例》三卷,以辅《集注》,通经意焉”。可知《春秋统例》是《春秋集传》的大纲,
一卷。《湘雨斋词草》一卷。清管贻菲(生卒年不详)撰。管贻菲字芝生、号树荃、阳湖(今江苏武进)人。举人,官至知县。任遂平知县时,管贻菲摧抑豪蠢,体恤良善,百姓视之为慈父,于教育尤为留心。遂平县有书院久废
一卷。清李塨(1659-1733)撰。李塨字刚主,号恕谷,河北蠡县人,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举人,晚年授通州学正。李氏与其师颜元主张“经世致用”,世称“颜李学派”。李氏之《周礼传注》等书,《四库总
四卷。作者不详。本传奇共二十七出,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平反冤狱之事。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雷士春之侄名应元,是道士,图其伯父
三十六卷。清刘凤诰(?-1830)撰。刘凤诰,江西萍乡人,字丞牧,号金门,乾隆五十四年(1789)进士,授编修,后特擢侍读学士。累官至吏部右侍郎。因罪戍伊犁,获释后授编修。以病回籍,卒于家中。刘凤诰科
四卷。南宋史绳祖(生卒年不详)撰。史绳祖字庆长,眉山(今属四川)人。早年从学于魏了翁,官至朝清大夫直焕章阁,主管成都府玉局观。勤奋好学,经史百家之书,无所不读。此书卷首自谓:“余少之时,将求多能,蚤夜
五卷。明薛应旂(详见《宋元资治通鉴》)撰。该书前四卷以六十甲子纪年,上自黄帝八年,下至明世宗嘉靖四十二年(1563),历七十一甲子,共4260年。每年之下,略记大事,以备检阅。自英宗前大抵袭取司马光《
十二卷,《逸语》一卷,一本作九卷。明周应宾(生卒年不详)撰。应宾字嘉甫,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累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卒谥文穆。浙江鄞县人。此书考证九经异文,九经者指《四书》、《五经》。作者收集九经
三卷。清方宗诚撰。本书卷一通论大义,卷二通论要义,卷三附论疑义。其中,卷三对于蔡沈《书集传》所未详者,则引他说以补充之;蔡传所未尽者,方宗诚就参以己意来发挥蔡氏观点;蔡传原有失误的地方,方宗诚就推原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