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刘沅撰。沅著有《四书恒解》,认为文字简略,学者拘泥于常说,不能遽通其义,故又作此书,朴实说理,期在人人可知,故名《质言》。是书大旨多主义理,唯不宗宋儒。如谓“明明德”三字,“明明”二字相连,明而又明
陈顾野王撰。参见《重修玉篇》。①五卷。这是清光绪初年遵义黎庶昌出使日本时所见到的古本《玉篇》残卷。起初在东京柏木探古处见到以下四卷:第九卷“言”部至“幸”部共22部、第十八卷后半“放”至“方”部共12
六卷。明水佳胤(?-1651年)撰。佳胤,字启明,号向若,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天启年间进士,官至礼部主客司主事,后召用尚宝寺丞,以衰病不赴,顺治八年(1651)卒于家中。该编是康熙年间孙宝璐所辑,光
十卷。首一卷。《诸本评陶汇集》一卷。《年谱考异》二卷。晋陶潜(365-427)撰。清陶澍(1778-1839)辑注。陶潜,一名渊明,字元亮,别号五柳先生,私谥靖节。晋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市)人。东晋大
见《博济方》。
五卷。清卢崇兴撰。卢崇兴。字斗瞻,广宁(今属广东)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年(1663),卢崇兴任嘉兴知府,不久迁台州巡道。于是辑录其在郡时移文、条约、谳语,及嘉兴百姓挽留状牒,编为此书。嘉兴古称禾兴,
一卷。清曹溶(详见《崇祯五十宰相传》撰。刘豫宋朝人,高宗时知济南府,杀抗金将领关胜降金,被金册封为“齐帝”,后被废黜而死。本书即记载这段历史,是在宋杨克弼《伪豫传》基础上,又杂采他书材料而撰成。内容较
二十九卷。清沈家本(1840-1913)辑。沈家本,字子惇,号寄簃,归安(今浙江湖州)人,清光绪进士。家本曾先后任清代天津知府、保定知府、刑部左侍郎、法部右侍郎、大理院正卿等要职。家本在刑部曾专治法学
一百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黄云修,林之望、汪宗沂纂。此即光绪《庐州府志》。
二十四卷。清王懋竑(1668-1741)撰。王懋竑,江苏宝应(今江苏扬州)人,字予中(一作与中),号白田。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授安庆府教授,后以老病辞归。本集计文二十卷,诗四卷,末附“行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