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训义
三十六卷。清王夫之(详见《四书考异》)撰。是书无序例。大旨以《集注》为宗,每章下先列朱注,次列训义,也有训义缺者,当以朱注义已备,不须训。所训不参异解,也不涉典故,其略涉典故者,唯“三家者以庸彻”章,此外均敷演大义。该书有光绪十三年(1887)潞河啖柘山房重刊本。
三十六卷。清王夫之(详见《四书考异》)撰。是书无序例。大旨以《集注》为宗,每章下先列朱注,次列训义,也有训义缺者,当以朱注义已备,不须训。所训不参异解,也不涉典故,其略涉典故者,唯“三家者以庸彻”章,此外均敷演大义。该书有光绪十三年(1887)潞河啖柘山房重刊本。
一卷、二笔 一卷、三笔 一卷、四笔 一卷、五笔 一卷。明项皋谟(生卒年不详)撰。项皋谟,字懋功,自称酉山居士,嘉兴(今属浙江省)人,郑履淳之婿。著有《学易堂笔记》等。此书是项皋谟所作之札记。分为五编,
六卷。清贺基昌纂修。贺基昌,河南光州人,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任昌乐知县。十一年(1672)奉檄修志,邀集邑中缙绅学士,设局采访,取嘉靖朱木志为蓝本,补取残缺,增其未备,历时数月,遂成新志。《
七卷。明李攀龙(1514-1570)编。李攀龙字于麟,号沧溟,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刑部主事,累官至河南按察使。主张“文必西汉,诗必盛唐”,与王世贞等并称复古派“后七子
二十二卷。清周尚质修,李登明、谢冠纂。周尚质字典三,江苏吴县(今苏州市)人,贡生出身,乾隆十六年(1751)任曹州知府。李登明,郡人,曾任平鲁县知县。曹州,为古曹国,汉为定陶国济阴郡,后周始建州名。明
二卷。近人龙璋辑。《说文解字叙》云:七国之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初兼并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
一卷。清刘恭冕(约1826-1885)撰。恭冕字叔俛,江苏宝应人,刘宝楠之子。自刘逢禄误认为何休有《论语注》,著《论语述何》以昌明之后,宋翔凤、戴德等争相以《公羊传》注说《论语》。是书承袭他们的学说,
三卷。清黄光岳(约1739前后在世)编。黄光岳字硕庐,上高(今属江西)人。生卒年不详。雍正二年(1724)进士,官金华知县。编有《三诗合编》。此集为光岳辑其乡人关学诗、黄鎡、李坚三人之诗合刻而成,称《
二卷。清裴希纯撰。希纯字敬斋,河南偃师(今河南偃师)人。乾隆二十年(1762)恩贡生。希纯能文章,诗尤纵横诙谲,谣佚野谚,无不收罗。著有《易笺》十卷、《别一洞诗话》一卷、《周易溪提二礼会元》若干卷,都
一卷。清沈岸登(?一1702)撰。沈岸登字南渟,号惰耕村叟,浙江平湖(一作嘉兴)人。生年不详。其与朱彝尊、李良年、李符、龚翔麟、沈皡日并称“浙西六家”。本书为其词集,共六十七首。岸登诗词与书画,有三绝
十六卷。清代毛祥麟(生卒年不详)撰。此书成于同治庚午(1870),毛祥麟字瑞文,号对山,上海(今上海市)人,官至浙江侯补盐大使。著有《三略类编》、《史乘探珠》、《墨余录》、《亦可居吟草》、《对山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