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性理字义
见《北溪字义》。
见《北溪字义》。
十一卷。清毛奇龄(详见《仲氏易》)撰。康熙二十四年(1685)会试,奇龄充任同考官、分阅《春秋》房,因与监试御史议论据《春秋》出题之事产生分歧,对方援杜预之说,以为“经之条贯(即条理、系统),必出于传
一卷。清段玉裁撰。参见《说文解字注》。明末常熟毛晋汲古阁所刊《说文解字》“大徐本”,有初印本和五次剜改本。剜改完全依照《说文系传》即“小徐本”,而所取者未必是,所改者未必非。因而段氏便对汲古阁所刊“大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五卷。工部奉救撰。清工部以直属各道一切工程需用工料按现行作法成例均有浮多,屡经驳减,并不划一。因频发是书以备查核。《直隶五道成规》乾隆刻本,共五卷。其所谓五道者,乃清河、永定、通水、天津、大名五河。书
十四卷。清朱彭撰。朱彭字亦钱,号青湖,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未详。诸生。朱彭博治群书,尤熟于掌故。曾撰《吴越古迹考》若干卷、《南宋寓居录》若干卷,足以传后。惜不戒于火,致使文献无征。又撰《湖山遗
见《金匮要略》。
十四卷。清姚文田撰。参见《说文校议》。此书本《说文》谐声之字以求声音之原。姚氏认为段玉载《六书音均表》多言合韵,而里巷歌谣天籁自发,音谐则用,讵识部居?故合韵之说不可用也;孔广森《诗声类》又创为对转之
五卷,补遗不分卷,清彭元瑞撰、郑擢彤补遗、翁方纲拟定凡例。彭元瑞(1731-1803)字掌仍,一字辑五,号云楣,南昌(今江西南昌市)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进士,官至礼兵吏诸部尚书、太子少保、协
一卷。清鲍东里撰。东里,字古村,安徽和州(今安徽和县)人。生卒年不详。诸生。是书就《易》、《尚书》、《诗》、《春秋》三传、《周礼》、《仪礼》、《礼记》、《论语》、《孝经》、《孟子》、《尔雅》各述其源流
一卷。清任云倬撰。此书分旁通、反复、上下易三项,对易象中的互体、卦变及阴阳消息、当位不当位等都条分件系,并证之以卦爻进行疏证。按旁通义例,本出自虞翻,并非六十四卦都可以旁通。上下易和反复,也不能同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