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商子

商子

五卷。周商鞅(约前390-前338)撰。商鞅,战国时期卫国人。公孙氏,名鞅,故又被称为公孙鞅或卫鞅。曾在魏相公叔痤家做过家臣,后入秦国,辅佐秦孝公。初为左庶长,很快升为大良造。秦孝公十二年(前350),秦孝公迁都咸阳,商鞅继续辅佐秦孝公。在此期间,商鞅在秦国倡导变法,并两次实行变法,推行了一系列变法措施。诸如奖励耕织,多生产者可免除劳役;废除“世卿世禄”,奖励军功,按军功受爵;推行连坐法等。又废除井田制,允许土地买卖;建立君主集权的行政制度,合并乡邑为三十一县;统一秦国的度量衡,推行丁男征赋办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迅速走向强盛,一时间“兵革大强,诸侯畏惧”(《战国策·秦策一》)。秦孝公二十二年(前340)商鞅受封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十五邑,号商君,因称商鞅。秦孝公死后,商鞅受贵族陷害,遭秦惠王车裂而死。《汉书·艺文志》另有《公孙鞅》一书,已佚。《商子》,《汉书·艺文志》称《商君》,《三国志·先主传》注称《商君书》。《汉书·艺文志》说《商君》有二十九篇,但今仅存二十四篇。《商子》一书并非商鞅一人所著,也有商鞅后学的补充。书中叙述了商鞅的变法主张,提出了耕战、以法治国的政策,认为“国好生粟于境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去强》)“国富而不战,偷于内,有六虱,必弱。”(《勒令》)“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去强》)“民之欲利者,非战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慎法》)利用耕战发展势力,将民引导到耕战的轨道上来。《商子》认为,信赏必罚的法治制度是不可缺少的。主张定分(名分)尚公(国家利益),以立法的办法确保耕战政策的实现,用法驱民投身耕战,并主张轻罪重刑。强调统治权力集于君主一人,以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提出“坏井田,开阡陌”的主张,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土地私有权。《商子》一书还主张变革,在变中求生路。“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只有变革,才能发展。另外,《商子》对于法的起源及运用也有论述。从《商子》一书,可以了解商鞅在秦国变法时的各种主张、变法的进步意义,确定《商子》一书在历史中的地位。也可以推想出商鞅所推行的法令给人民带来的沉重精神负担和刑罚威胁。《商子》一书元代有刻本,明代有天一阁本及冯觐评校本等许多版本,清代有《四库全书》本及收在《子书百家》中的崇文本。清代的校释本非常多,如孙星衍、孙冯翼所著的《商君书校》、严万里所著的《商君书校》、钱熙祚所著的《商君书校》等等。近人朱师辙著有《商君书解诂》,当代高亨著有《商君书新笺》。1974年出版了高亨注释的《商君书注译》,1982年齐鲁书社出版《商子译注》(山东大学《商子译注》编写组编写),1990年岳麓书社出版《商君书·韩非子》。

猜你喜欢

  • 诲尔录

    二卷。清代陈伟撰。此书是作者的笔记兼札记,自光绪丙子年(1876)至光绪己丑年(1891)始成,历十四年。主要内容是封建士子如何来修身立行的心得笔记。作者偏重汉学,又不尽弃宋学,在书中以“经宣明,而行

  • 春秋经传朔闰表

    二卷。清姚文田(详见《学易讨原》)撰。文田精通历法,他不满意于前人对《春秋》经传中历法的研究,对杜预等人的说法多有批驳。他认为春秋时日官失职,历法久坏,前后参错,时有不同,杜预《春秋长历》移置闰月,强

  • 古泉山馆金石文编残稿

    四卷。清瞿中溶撰。瞿中溶,详见《集虎符鱼符考》条。本书卷末,有张钧衡跋。张在跋中说,原稿为160卷。稿成未付印,藏于陆莘农家。后潘文勤借阅,欲为刊行,竟以卷帙太多不果。后陆取回时,舟复洞庭,稿遂没于水

  • 周易本义通释

    十二卷。元胡炳文(1250-?)撰。胡炳文字仲虎,号云峰,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至大间(1308-1311),其族子为建明经书院,以处四方来学者。延祐中(1314-1320),受推荐任信州道一书院山

  • 皇宋十朝纲要

    二十五卷。宋李(1161-1238)撰。字季允,李焘子,学者称悦斋先生,眉州丹棱(今属四川)人。绍熙进士,历知潼川,常德府、夔州、礼部侍郎、遂宁府、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承史学家传,著有《皇宋十朝纲要

  • 古论元箸

    八卷。明傅振商编。傅振商字君雨,河南汝阳人。万历进士,选庶吉士,改御史。按畿南,累迁右副都御史,迁南京兵部右侍郎,崇祯时进兵部尚书。卒谥庄毅。撰著有《杜诗分类》、《四家诗选》、《古论元箸》、《缉玉录》

  • 周易经史汇纂

    四卷。清查彬撰。查彬字伯野。大兴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官至信阳州知州。此书为作者所著《湘芗漫录》的第一种。据费庚吉序,言此书“以经为经,以史为纬,援据精而简择当。”但观其全书却并非如此。如他解

  • 五代残唐

    见《残唐五代史演义传》

  • 尚书今古文注

    三十卷。清王闿运(1833-1916年)撰。王闿运字壬秋,湖南湘潭人,清末及近代学者、文学家,咸丰三年举人,官至翰林院检讨,加侍讲衔。辛亥革命后,任民国清史馆馆长。治学宗法公羊,以治《诗》、《礼》、《

  • 敷文郑氏书说

    ①见《郑敷文书说》。② 一卷。宋郑朴撰。郑朴之生卒年及生平事迹均不可考。郑朴所撰之《敷文郑氏书说》一卷,以札记体的形式,又以《尚书》事实,或提出疑问,或谈自己的一些心得,于各条分别立论,共有二十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