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庄子注》。
十卷。晋王嘉(?-约390)撰。王嘉字子年,陇西安阳(今甘肃渭源)人。东晋时著名的方士。《晋书》本传说他常年隐居于东阳谷,不食五谷,不穿华服,清虚服气,弟子受业者数百人,都住在山洞里。后来迁居终南山,
三卷。不著撰人名氏。亦无编纂年月。据书内容,可推知约为宣统二年修。是书共三册,分别介绍颐和园、静明园,静宜园三处的各项事宜。其中所载:光绪二十一年(1895)二月,海军衙门奏准,已修齐各殿坐,统交颐和
八卷。明邵圭洁(约1540年前后在世)撰。邵圭洁,字伯如,一字茂齐,号北虞,江苏常熟人。嘉靖二十八年(1549)举人。是集为其子兵部主事邵禧厘所编。分为二帙。前一帙凡六卷,缮写多脱误。后一帙凡二卷,与
三十八卷。清朱记荣编。朱记荣,生卒年与事迹均不详。南北朝时,经学分成南学和北学。隋唐统一后,唐太宗因感儒学多门,章句繁杂,加之南北经学的不同对科举取士多有不便,欲将异说纷纭的经义统一起来,便召见国子监
①四卷。清周之祯修,崔曾颐纂。周之桢字甫,河北清苑县人。咸丰二年(1852)举人。同治二年(1863)任猗氏县知县。崔曾颐字少伊,永济县人。道光二十三年(1843)举人。主讲郇阳书院。同治五年(186
一卷。清夏菊初撰,夏菊初,生卒年不详,字闺英,江苏吴县(今苏州)人,王蓉生之妻。清代文学家。此书为诗、赋合刻。诗多试帖,赋皆馆阁体。有道光二十年(1840)刻本。又光绪八年(1882)重刻本。
四卷。清奎俊等奉敕修。奎俊,满洲正白旗监生,官至山西、江苏巡抚、四川总督、吏部尚书。以光绪三十二年(1906)九月二十一日授总管内务府大臣佩带印钥而列衔是书之首。是书第一卷为建置衙门、添裁员役、堂司三
一卷。清王宗诚(1764-1837)撰。宗诚字中孚,号莲府,一作廉府,青阳(今属安徽)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此书系就《说文解字》撮举六书大义,论述重点为形声、转注二书。论及形
①五十四卷首一卷,清瞿树荫等增修,罗增垣等增纂。瞿树荫,曾任合江县知县。罗增垣,邑人。《合江县志》同治十年(1871)增刻本,共五十四卷首一卷。卷首为序、凡例、目录。正文分为:卷一,星野。卷二,图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