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首一卷,清庄成纂修。庄成,乾隆年间任安溪县知县。安溪之有志,自正德始。后重修于嘉靖八年。三修于嘉靖三十一年汪瑀。四修于顺治十三年。五修于康熙二十年。庄成任县令后,以邑志又数十年未修,故重纂辑成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
二卷。清潭芳州刻。标题“徵观楼法帖”五字为篆书。下有“漱芝珍藏”印。上卷称苏轼书,下卷为文征明父子书。苏轼书为《秋牡丹诗》五律十六首。《夜坐》五律一首。《西山观月》、《朔风》七律各一首。其诗意浅薄,字
八卷。焦袁熹(1660-1730)撰。焦袁熹字广期,金山(今属上海市)人。清代经学家、诗人。康熙三十五年中举后,不赴会试,专研经学,工科举之学,诗亦戛戛独造,不侪流俗。除此书外,焦氏还有《此木轩诗集》
一卷。明朱橚(?-1425)撰。朱橚字不详,明太祖第五子,生年不详。初封吴王、寻改封周王,谥曰定王,好学能词赋,著有《救荒本草》(已著录)、《元宫词》。此书卷前有自序,略云“永乐元年,钦赐余家一老妪,
二十一卷。是清人王据范氏《中州全韵》所作的“辑要”。王字覆青,号樗林散人。江苏昆山人。书成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王氏自序云:“余廿年留心音韵,而寡闻孤陋,难得指归。国朝《字典》、《韵府》集古今
四卷。明张宇初(?-1410)撰。张宇初,字子璇,江西贵溪人。张道陵43世孙。洪武十年(1377)袭掌道教。《明史·方技传》附见其父正常传中。建文时尝因坐不法,被夺印诰,成祖即位复之。又尝受道法于长春
一卷。撰人不详。清劳乃宣《等韵一得·外篇》云:“考后一书(案指《等韵切音指南》)二十四图,与刘氏《切韵指南》二十四图大略相同,惟次序不同。与刘氏为一家之学。”这部韵图是改并刘鉴的《切韵指南》而成,与刘
二十卷。明王守仁(1472-1528)撰。王守仁,字伯安,号阳明,余姚(今浙江余姚县)人,弘治进士,累擢右佥都御史,后封新建伯。著有《王文成全书》、《阳明乡约法》、《保甲法》(已著录)。是编系清康熙二
二十五幅,上谕诗序一幅。清舒赫德等撰。舒赫德(1710-1777),清满洲正白旗人,舒穆鲁氏,字伯容,别字明亭。清雍正时由笔帖式授内阁中书,乾隆间历任御史、尚书等职,三十八年(1773)晋升武英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