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三考
六卷。清胡元仪撰。元仪字子戚,湖南湘潭人。光绪十一年(1885年)拔贡,师事番禺陈澧。此书前有元仪自叙,作于光绪二年(1876年),又有元仪后序,作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此外还有孙文昱跋。此书分事迹考、注述考、师承考三部分,尽采郑珍《郑字录》,并补其略而匡其失,其“事迹考”多所订正。此书所论浩博精审,尤以“注述考”最为赅洽,是治郑学之人不可缺少的参考书。此书有1925年刊湖南丛书本。
六卷。清胡元仪撰。元仪字子戚,湖南湘潭人。光绪十一年(1885年)拔贡,师事番禺陈澧。此书前有元仪自叙,作于光绪二年(1876年),又有元仪后序,作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此外还有孙文昱跋。此书分事迹考、注述考、师承考三部分,尽采郑珍《郑字录》,并补其略而匡其失,其“事迹考”多所订正。此书所论浩博精审,尤以“注述考”最为赅洽,是治郑学之人不可缺少的参考书。此书有1925年刊湖南丛书本。
无卷数。不著撰人名氏。此书内容为辑明太祖至明武宗九朝说部杂事,总为一书。其中分太祖为三册,成祖以下为七册,并于书前开列所采书目,共计五十余种,而卷内所辑书名尚有在所列书目以外者。大体类似于江少虞的《事
五卷。清朱瓒撰。朱瓒字霑,全椒人。此书成于乾隆五年(1740)。不讲河、洛,也不取朱子卦变之说,颇能芟除枝曼。只是逐句诠释,辞义虽然洁净,但不精微。《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四卷。清胡咏鸾撰。胡氏生平不详,参见《篆文通检》。《说文》所收九千余字,竟无汉姓“刘”字,经典之字亦多未录,致使后儒聚讼纷纭,或谓某字为补所当补者,或谓某字为补所不当补者。从六书本有假借一书观之,补阙
一卷。沈淑(生卒年不详)撰。沈淑字季和,江苏常熟(今江苏省常熟市)人。此书是他所撰《经典异文补》的一种。雍正七年己酉(1729),与所撰《陆氏经典异文辑》、《春秋左传分国土地名》、《左传职官》、《左传
四卷。明潘纬(约1596年前后在世)撰。潘纬,字仲文,一字象安,安徽歙县人。家于白岳之下。生卒年不详。万历中,以资官武英殿中书舍人,归田以后,有《养疴》、《游淮》、《园居》诸集。此集为汇刻之本。五言古
见《医史》。
四卷。程颐(1033-1107)撰。程颐,字叔正,号伊川。北宋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幼有高识,及长力学好古,尤勤于《易》。因与苏轼不合引起洛、蜀二党之争,因此贬涪州。与其兄程颢同受业于周敦颐,但学说却
十五卷。清孔贞瑄(约1675前后在世)撰。贞瑄字璧六,号历洲,晚号聊叟,山东曲阜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七年(1660)进士。初在泰安、济南任职,后远宰大姚。著有《聊园全集》、《大成乐律》(已著录)、
十卷。明祝萃(约1497前后在世)撰。祝萃,字惟贞,海宁(今浙江海宁县)人,(生卒年不详)。明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工部,进员外郎。正德时历官广东左布政使。著有《虚斋先生遗集》。是
二十卷首一卷,清何其泰修,吴新德纂。何其泰,曾任岳池县知县,候补通判。吴新德字让泉,邑人,咸丰十一年(1861)举人。光绪元年(1875),大府议修省志,通行各州县饬取事实。何其泰奉檄后,乃集绅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