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经大义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民政之纲要;第三篇,民政之机关;第四篇,民政之根本。每篇之下又分出一些细小节、目,以经文、经说来附会其说,又夹杂一些清末从西方传过来的新名词,且在每段之下加以案语来发挥其说。其书之梗概大略如此。本书有广州排印本。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民政之纲要;第三篇,民政之机关;第四篇,民政之根本。每篇之下又分出一些细小节、目,以经文、经说来附会其说,又夹杂一些清末从西方传过来的新名词,且在每段之下加以案语来发挥其说。其书之梗概大略如此。本书有广州排印本。
六卷。明章适(约1561前后在世)撰。章适,字景南,号道峰,兰溪(今浙江兰溪)人,生卒年均不详。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官至礼科给事中,因疏请景裕二王出阁讲读,忤旨告归。著有《道峰集》。是集乃是
抑抑威仪,维德之隅。人亦有言:靡哲不愚。庶人之愚,亦职维疾。哲人之愚,亦维斯戾。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有觉德行,四国顺之。訏谟定命,远犹辰告。敬慎威仪,维民之则。其在于今,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
二十卷。明王肎堂撰。王堂事详《尚书要旨》条。此书不例经文,只标章目,历引宋、元、明诸家讲义解说《论语》,于唐以前旧说也偶有采录。此书虽旨在尊朱熹之说,却颇近禅理。
无卷数。清宋邦绥撰。宋邦绥字逸才,号况梅,长洲人。乾隆二年(1737)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此编采用《注疏》本。其凡例说“专为课子而成”,所以用行文体为讲书,使孺子易于记诵。又说“是书专奉朱注”,自序
三种,十六卷。清任兆麟(生卒年不详)撰。任兆麟字文田,号心斋,原名廷麟,震泽(今江苏吴县)人。乾隆年间举孝廉,以侍养辞。尝辟莲泾学舍著有《毛诗通说》、《春秋本义》等。是书所收有《林屋诗稿》四卷、《心斋
四卷。清周天麟(生卒年均不详)撰。天麟字石君,丹徒(今属江苏)人。此书共四卷,共收词十八阕。其中卷一有《减字木兰花》、《齐天乐》、《百字令》、《浪淘沙》、《念奴娇》、《忆江南》、《高阳台》、《蝶恋花》
十八卷。清桂文灿纂。桂文灿生平见《经学博采录》。是书无序言和凡例,共《易》有十条、《书》有十三条、《诗》有二十八条、《周礼》十三条、《仪礼》二条、《小戴记》二十四条、《春秋左传》一百四十条、《公羊传》
十卷。附补逸一卷。清吴棠撰。吴棠字仲宣,安徽盱眙(今属江苏)人,道光十五年(1835)举人,官至四川总督,谥勤惠。《韩诗外传校注》原题新安周廷案校注,但书中却有武进赵怀玉的校语。周赵二人均有校注本行世
三十卷。清江永(1681-1762)撰。江永字慎修,安徽婺源人。清经学家,著有《周礼疑义举要》、《礼书纲目》八十五卷等。是书前有窦容恂、吴华孙序、江永自序及凡例,凡例后又有门人汪世望等及其子江逢圣、江
十四卷。清唐靖(约1692年前后在世)撰。唐靖,字闻宣,浙江武康人,康熙中诸生。本集诗八卷,文五卷,二集诗一卷。其诗颇有风骨,其文亦如此。五卷论水利,乐律诸条,科举答策之类。该书《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