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方
见《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见《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一卷。清陈鳣(1753-1817)撰。陈鳣字仲鱼,号简庄,浙江海宁人。嘉庆举人。通文字训诂之学,长于校勘、辑佚,著有《论语古训》、《石经说》、《恒言广证》等。此书据郑玄本传,参以群书,排次事实,系以年
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听所在。
一卷。清魏崧撰。崧字祝亭,湖南新化人。因取士有五言试帖,应仕者每因一字之讹,致被遣落。绍衣堂氏因有《四声便览》之作,于并收者注明平韵某仄韵某。魏氏就《四声便览》详加注释以成是书,依《字典》分部,按笔画
六卷。清沈雄撰。沈雄字偶僧,吴江(今江苏苏州市南部)人。生卒年事迹均不详,著有《柳塘词》。本书所述,上起于唐,下迄康熙中叶。杂引旧文,参以近人之论,亦间附己说。分“词评”、“词辨”、“词品”门。征引颇
一卷。清陈景元(约1736年前后在世)撰。陈景元字不详,号石闾,汉军镶红旗人,家居奉天(辽宁沈阳),生卒年均不详。景元生平作字效晋,作诗效汉,追踪唐代孟郊、贾岛一派诗风,深幽清秀,近体颇多佳句。本集乃
三卷十七节。不知作者姓名。约成书于宋代,也有人认为是唐五代寺院“俗讲”的底本。话本小说,是存世最早演述唐僧取经故事的文学作品,写唐代僧人玄奘与猴行者赴西天取经,历经艰险磨难,功成归返的故事。唐僧取经故
八卷,首一卷。清王康修,臧岳纂。王康,北京市大兴县人,雍正五年(1727)进士。乾隆六年(1741)任淄川县知县。臧岳,濮州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举人,雍正八年任邑县教谕。王康掌淄川二年后,谋续
二卷。清汤球辑。檀道鸾,字万安,南朝宋高平金乡(今属山东)人。历仕国子博士、永嘉太守。著《续晋阳秋》二十卷,记述东晋史事。今已佚。汤球辑哀帝以下之事,依各书所引录出两卷,收入《广雅书局丛书》。
七卷。明刘三吾撰。三吾初名如孙,字以行,湖南茶陵(今湖南茶陵)人,官至翰林学士。是书首有三吾题解,说明太祖览《孟子》至“土芥寇仇”之语时,称非人臣所宜言,下诏去掉孟子的配享,凡有劝谏者,以不敬论罪,且
一卷。清卢文弨撰。卢文弨在其自注中说,他所校之《尚书注疏》是根据宋本《正义》为主。但宋刻本《尚书注疏》很多,不知卢氏用的是哪一种本子。书内文字是者,则大书。凡毛本伪字,以及稍有不同的,都注在其下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