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晋公谈录
一卷。撰者不详。内容皆述晋国公丁谓所谈当代故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认为此书出于洪州潘延之家,疑为是潘延之所作,而潘又是丁谓的外甥。今考其书,所述史实,颠倒事非,有悖公论之处颇多,未必是潘延之所为。此书宋以后历代典籍均未著录,仅《四库全书总目》入子部小说家类。有《四库全书》江苏巡抚采进本。
一卷。撰者不详。内容皆述晋国公丁谓所谈当代故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认为此书出于洪州潘延之家,疑为是潘延之所作,而潘又是丁谓的外甥。今考其书,所述史实,颠倒事非,有悖公论之处颇多,未必是潘延之所为。此书宋以后历代典籍均未著录,仅《四库全书总目》入子部小说家类。有《四库全书》江苏巡抚采进本。
① 二十卷。清焦循撰。此书系《雕菰楼易学》三种之一。焦氏治易有三术,即旁通、时行、八卦相错,实测经文传文而发明之。其于数之比例求易之比例,而经文传文尽通,故撰《易通释》二十卷。此书举经传之文相互引证,
① 三卷《补遗》一卷。汉伏胜撰,郑玄注,清孙之騄辑。伏生字子贱,济南(今属山东省)人,生卒年不详。伏生秦时曾任博士,秦始皇焚书时,伏生将《尚书》一部藏于屋壁之中。汉朝建立后,伏生求遗书,仅得二十九篇。
无卷数。东汉卢植(159-192)撰,清王谟辑佚。卢植字子干,涿郡(今河北省涿县)人,官至九江太守。少与郑玄俱从马融受学,著有《尚书章句》、《三礼解诂》等书。事迹具《后汉书》本传。是书隋志著录作十卷,
一卷。清林伯桐撰。林伯桐。番禹(今广乐番禹)人,字桐君。号月亭。嘉庆时中举人,并授德庆州学正。卒于官。卒年七十岁。治经学宗汉儒。践履则服膺朱熹。著有《毛诗通考》、《毛诗识小》、《古谚笺》、《冠昏丧祭仪
一卷。晋蔡谟(312-387)撰。清马国翰辑为一卷。谟字道明,陈留考城(今河南民权东)人。晋学者,官至司徒。曾参加议定东晋宗庙制度,又汇总应劭以来《汉书注》为《集解》。谟注《论语》不见于史志。江熙集解
十二卷。补二卷。清朱鹤龄(详见《尚书埤传》)撰。此书主要采赵汸、陆粲、傅逊、邵宝、王樵五家之书以及诸儒之说,以补正杜预《春秋经传纂解》之阙讹,大抵集旧解者占十之七,出己意者占十之三,所以名曰“钞”。其
不分卷。清义銁撰。义銁,吴县(今属江苏省)人。该书据汉代学者刘歆所订《三统历》,考订春秋朔闰,列表说明。该书为传抄本,卷首有清道光十三年(1833)安化陶澍、长乐梁章钜等序。
一卷。汉徐岳(生卒年不详)撰,北周甄鸾注。徐岳字公河,东莱(今山东莱州)人。受历学于汉灵帝(168-188年)时会稽东都尉刘洪,刘又引天目先生之语,徐岳为成《数术记遗》一卷,还著有《九章算术注》二卷。
二十卷。宋薛尚功(生卒年不详)撰。尚功字用敏,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绍兴中(1131-1162)以通直郎佥定江军节度判官厅事。善篆籀,尤好金石文字。是书著录自夏至汉钟鼎彝器五百一十件,不言诸器之体制,
十三卷。明陆釴(1441-1490)撰。釴,字鼎仪,昆山(今属江苏昆山)人。其生评事迹详见《山东通志》。著有《山东通志》。此集共十三卷,诗五卷,文七卷,杂著一卷,集前者张时御序。时御在序中称其“华不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