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元约法
见“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见“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唐玄宗当权之后,为整顿朝政,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内容有:①整顿吏治,裁汰冗官。武后时曾广置官员,末年更置员外官一千余人。中宗时,又置斜封官数千人。于是员外官、斜封官极为滥杂,国家开支大大增加。玄宗继
王莽代汉称帝后,起兵反莽者多以汉后刘氏为号。赵国邯郸(今河北邯郸)人王朗(又名王昌)自称是汉成帝子刘子舆,图谋大计。更始元年(公元23年)十二月,西汉宗室刘林、赵国豪强李育等,率车骑数百。晨入邯郸城,
东汉灵帝时操纵朝政的宦官集团。常侍即中常侍,经常侍奉在君主左右。东汉时的中常侍一般由宦官充当,因此常侍也成为宦官的专用词。汉灵帝时,宦官张让、赵忠、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
官署名。明武宗时宦官刘瑾专权,乃设内办事厂,即内行厂,由他亲自统领,比东、西厂尤为酷烈。武宗以前, 厂、卫分立,更迭用事。此时,东厂首领丘聚,西厂首领谷大用,锦衣卫指挥石文义,皆刘瑾死党,以致厂、卫合
西魏、北周、隋、唐时期的一种兵制。西魏大统年间(公元535年—551年)宇文泰采用鲜卑族的八部之制,立八个柱国大将军,由其中的六个实际分别统领军队。每个柱国大将军,督两个大将军,每个大将军,督两个开府
南宋宁宗时川陕爆发的一次士兵起义,四川总领财赋官杨九鼎刻剥兵饷,恣意征调士兵为将领作苦役。士兵怨怒郁积,无所申诉。嘉定十二年(公元1219年)闰三月,军士张福、莫简遂在利州路兴元府(今陕西汉中)聚集士
唐代前期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一种赋役制度,包括田租、力庸和户调三项,故简称租庸调法。征收的原则为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其法初颁于武德二年(公元619)年,武德七年又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具体
明世宗嘉靖年间对役银的额外加派。嘉靖三十三年(公元1553年),因东南遭到倭寇侵犯,明政府在江南以提前征收下年度不当役里甲徭役银方式,加派银四十万两。因其法是“以银力差排编十甲,如一甲不足,则提下甲补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趁英法联军攻陷天津之机胁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13日(咸丰八年五月初三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海光寺签订。共十二条,主要内容为:除
为准备彻底解决噶尔丹叛乱和进一步加强对内外蒙古、特别是对喀尔喀蒙古的管理,清政府于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五月,举行了历史上有名的“多伦会盟”。康熙帝答应喀尔喀蒙古贵族的请求,同意在喀尔喀蒙古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