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清末官署名。清末停止科举,各地兴办学堂,于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设立学部,作为中央教育行政机构。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五司(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十二科,原有之国子监也并归学部
明代阁臣与各衙会议大政的制度。为发挥官僚佐政和供咨询的作用,明代使“廷议”制度化。凡遇国家大事及推举文武大臣,则命内阁官与各衙大臣进行集议。参加的官员为阁臣、九卿、六科给事中、监察御史、以及有关文武官
古代的天文仪器。有浑仪、浑象两种。浑仪又称圆仪,古代测量天体位置的仪器,何时创制,尚难断定。西汉落下闳曾制造此仪以观天象,经东汉贾逵、东晋孔挺、南北朝张子信、唐李淳风等人研究、改进, 日趋精密完善。其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直隶于总统的财政监督机关。1912年暂设审计处,1914年改审计院。按《审计法》,其职权为:稽核支出、审计决算、检查国库、簿记、官产、国债。法律规定严密,但统治者可以通过特殊方式借
东汉灵帝时操纵朝政的宦官集团。常侍即中常侍,经常侍奉在君主左右。东汉时的中常侍一般由宦官充当,因此常侍也成为宦官的专用词。汉灵帝时,宦官张让、赵忠、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
元代铜钱名。参见“至大通宝”。
西夏的特殊官制。元昊建国之后,依仿辽制,在职官设置上分为蕃、汉两个系统:既仿宋制,官分文武两班,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三司、翊卫司、官计司、受纳司、农田司、群牧司、飞龙院、磨勘司、文思院等机构,官
辽北面朝官机构之一。以其牙署在大内帐殿之南,亦名南衙、南院。总掌文臣铨选、部族与丁赋之政。置南院枢密使、知南院枢密使事、南院枢密副使,知南院枢密副使事、同知南院枢密使事、签书南枢密院事等官。多以非宗室
简称“滇案”或“云南事件”。1858年(咸丰八年)一个英国退伍军官曾提出由缅甸仰光到云南思茅修筑铁路的方案。此后,英国便于1863、1868年(同治二、七年)派出“勘探队”,从缅甸八莫进入中国云南腾越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俄、德、美、法、英、日、意、奥八国组成的侵略联军。按照外交惯例,驻外使馆由驻在国负责安全,派驻国无权调兵自卫。戊戌变法失败后,列强借口驻扎南苑的董福祥部甘军曾与之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