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生卒】:?—前186【介绍】:一作朱仓。西汉人。长沙王相。惠帝二年封侯。
【介绍】:春秋时晋国人,名养,字馀子。大夫。晋献公命太子申生伐东山皋落氏,献公以左右异色之衣衣之,以金玦佩之。养从征,为罕夷之御。对太子帅师出征,里克以为不可。养以为不得常服,命令之意可知,若死则不孝
【介绍】:东汉北海人。桓帝时宦官。不争威权,以清忠称。博学多览,著作校书,诸儒称之。
【介绍】:西汉山阳人,字幼君。从王式学申公《诗》,为博士,参与石渠阁议论,官至淮阳中尉。由是《鲁诗》有张氏之学。
【生卒】:1679—1742【介绍】:清陕西郃阳人,字又休,号岵瞻,更号匪莪。康熙五十一年进士,官吏部文选司郎中,办事严格,吏不敢欺。历浙江绍兴、广西浔州知府,有能名。后任户部郎中,坐事牵连遣戍。乾隆
【介绍】:秦人。始皇时任丞相。始皇二十六年,天下一统,曾参与议帝号、论封建,后从始皇东巡。
【生卒】:?-447太武帝子。封晋王,位车骑大将军。督率诸军攻吐谷浑,出奇兵取胜。卒,无子,国除。(,参见《北史》)【生卒】:?—447【介绍】:北魏皇族,鲜卑族。太武帝子。太平真君三年封晋王,加车骑
【生卒】:878-956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初历仕州县,及石敬瑭镇守太原,辟他为从事。后晋时屡任刺史,官至兵部侍郎。后汉至后周,又任吏部侍郎、礼部尚书等。卒于洛阳。(,参见《新五代史》)【生卒】:8
【生卒】:1539—1582【介绍】:明宁国府宣城人,字君典,号少林。沈宠子。少有才名。万历五年进士第一,授修撰。时首辅张居正父死,夺情任职。编修吴中行等上疏反对,皆遭杖责、谪戍。乃致书居正子张嗣修,
字遵道,武川(今属内蒙)人。北周大司徒崇子。少有名声,北周时,征抚稽胡有功,用为振威中大夫。入隋,历为刺史,所至有惠政,受文帝嘉赏。时任岭南者多贪秽,帝特命颖为大将军,桂州总管。在官颇得当地百姓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