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见“鬼方”(1703页)。
见“鬼方”(1703页)。
?—1697清代卫拉特蒙古高僧。名拉尊纳旺丹增。蒙古族。祖居察罕托辉(宁夏府北50里)。乌巴什之子。康熙十八年(1679),五世达赖封之为“额尔德尼伊拉克三呼图克图”。二十四年(1685)被清朝授为归
萨满教神祗之一。敖包,蒙古语,意为木、石、土堆,认为是神灵所在和享祭之地。鄂温克族也有祭敖包的习俗,今内蒙古阿荣旗的鄂温克人旧时供祭的是一棵大树。凡被认为有神的树,挂上红布条,即成敖包树。每逢干旱年,
见“番”(2263页)。
清代云南班洪部落联盟首领。汉称班洪王。道光、咸丰年间人。佤族。初通过战争征服班洪地区的其他村寨、部落,逐步统一班洪地区,使之从原始部落状态发展为初具规模的国家形态。其为该地区第一代班洪王。
?—1551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铜仁(治在今铜仁县)人。苗族。※龙子贤、※龙母叟等率领的腊尔山苗民起义失败后,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与苗民吴黑苗等率领腊尔山苗民起义,继续与明军斗争,俘获
吐蕃第八代赞普。系色赤赞普与纳吉洁莫西林雪玛之子。一说是时,从吐谷浑或尤古纳萨纳传入本教,自芒康(即乾宁)取得铠甲,遂以后藏娘若香波卡堡寨为基地。后与大臣洛昂达孜争权决斗,被杀身亡,使雅隆部落赞普家族
见“亦文山卫”(873页)。
即“滇黔土司婚礼记”(2402页)。
又作乞伏宝。北魏镇将。高车部(敕勒)乞氏(原为乞袁氏)。父乞伏居,显祖献文帝(465—471年在位)时为散骑常侍,领牧曹尚书,赐爵宁国侯。父死,袭侯爵,例降为伯,稍迁左中郎将。出为鄯善镇将。以事母孝谨
?—1669清初蒙古王公。喀尔喀部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二十世孙,喇瑚里长子。世为喀尔喀中路台吉。顺治十年(1653)二月,因与土谢图汗衮布不和,与弟本巴什希、札木素、额璘沁等率众千户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