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中部。牧地介潢河、老哈河之间。东界阿噜科尔沁旗,西界克什克腾旗,南界敖汉旗,北界巴林旗。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兀良哈卫外藩,至成吉思汗弟斡赤斤后裔巴颜岱洪果尔,
土家族狩猎活动。每年过※“赶年”时的活动之一。农历正月初一至十四日举行。盛行于湖南永顺、龙山等地。相传,猎王禾撮为保护庄稼,率众猎手上山驱逐害兽。一次,女英雄梅嫦在与野猪搏斗中不幸牺牲。为纪念她,每家
书名。2卷。明天启元年(1621)祁尔光撰。本书取材于宋代至明中叶有关西夏史籍、宋人文集、笔记等,叙述宋仁宗一朝与西夏景宗李元昊时期的有关史事,以宋与西夏故事,喻明朝与新兴的努尔哈赤后金汗国事,即以“
藏语音译,宗(相当内地之县)政府职官名。原西藏地方政府时,由政府、贵族或寺院各自委派的庄头和乡吏。僧俗各1人,为世袭,专司差役的摊派与检查,处理案件,出席宗政府会议。例由群众推选,宗政府任命。无物质待
召庙名。位于阿拉善旗乌图巴格驻牧地。又称北大寺。与延福寺、广宗寺2大寺齐名,建筑规模宏伟,由济穆特活佛住持。有大喇嘛、二喇嘛、三喇嘛各1员,分管庙务、财政和经典。格思贵(僧官) 1人,管全寺喇嘛。盛时
西域古地名。见明《边政考》、《西域土地人物略》、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秦边纪略》等。清《康熙皇舆全图》作乌鲁母齐。《乌鲁木齐杂记》云:乌鲁木齐旧地在今城北40—50里,近孤木地屯处。即今新疆乌鲁
明代湖广保靖司土官。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显宗子。成化七年(1471),因父老,代理司事。十一年(1475),嗣保靖宣慰使。十三年(1477),奉调助征靖州白崖塘、九浦塘,擒斩“充天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见“阿沙”(1192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是珞巴人对精灵、神灵和鬼魂的泛称。其来源有二:一为天父地母结合后所生;一为被害※纽布(巫师)的灵魂转化。有善恶之分。通过祭祀,可使善者赐福于人,恶者不再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