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侬
佤语音译。“侬”意为“单方”,“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个体家庭自耕地的称呼。由于铁制的砍刀、斧、锄、铲、镰等农具从外族大量传入和广泛使用,使得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单独耕种已成为可能,原先属家族或村社集体所有的耕地,到解放前夕已逐步为个体家庭长期占有使用和变为私有,虽仍普遍存在二三户私有伙耕或伙有伙耕的土地,但个体家庭自耕已成为当地主要生产方式。
佤语音译。“侬”意为“单方”,“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个体家庭自耕地的称呼。由于铁制的砍刀、斧、锄、铲、镰等农具从外族大量传入和广泛使用,使得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单独耕种已成为可能,原先属家族或村社集体所有的耕地,到解放前夕已逐步为个体家庭长期占有使用和变为私有,虽仍普遍存在二三户私有伙耕或伙有伙耕的土地,但个体家庭自耕已成为当地主要生产方式。
见“四楼”(552页)。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延。来源于部名。居蝉春水(今吉林延边境嗄呀河)、阿不塞水(在今张广才岭附近)、星显水(今延边境布尔哈通河)、速平路(治前苏联滨海边区塔乌河流域)、曷懒路(治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
解放前京族地区村寨文书称谓。由选举产生。主要负责村内公共经济帐目和宗教活动捐献的收支等工作。任期为3年,期满可得渔箔一所作报酬。
即“龙城”(494页)。
?—1831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瓜尔佳氏。乾隆六十年(1795),由官学生考取内阁中书。历官军机章京、侍读、公中佐领。嘉庆十四年(1809),官广西右江道。二十年(1815),兼署柳州府,以任内
1324—1365元顺帝皇后。蒙古弘吉剌氏。毓德王孛罗帖木儿之女。后至元三年(1337),立为皇后。生皇子真金,2岁夭亡。性节俭,不妒忌,以礼法自持,严掌内宫事,深受顺帝敬重。
蒙古语音译,意为“勇士”。又译拔突、拔都、霸都、霸都鲁、把阿秃儿、八都鲁。“霸都,华言敢勇之士”(《元史》卷162)。蒙古人以其作为贵族尊号,或赏赐征战有功将士,以示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成吉思汗九世祖
见“蜀河卫”(2360页)。
参见“科布多”(16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