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用
清代撒拉族土司。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守备、都司。雍正元年至二年(1723—1724),从征阿尔加囊、卓子山有功。七年(1729),授保安堡撒喇(拉)土千户,驻崖曼,管辖城东张尕、崖曼、孟达、夕厂、打速古五工和城西查汗大寺工,统称下六工土司。以管理撒拉“五族”为主,因“五族”多由周围地区移入融合于撒拉族,且“马姓十居其九”,故又称下六工土司为“马土司”(即管理马姓等撒拉人的土司)。
清代撒拉族土司。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守备、都司。雍正元年至二年(1723—1724),从征阿尔加囊、卓子山有功。七年(1729),授保安堡撒喇(拉)土千户,驻崖曼,管辖城东张尕、崖曼、孟达、夕厂、打速古五工和城西查汗大寺工,统称下六工土司。以管理撒拉“五族”为主,因“五族”多由周围地区移入融合于撒拉族,且“马姓十居其九”,故又称下六工土司为“马土司”(即管理马姓等撒拉人的土司)。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察改因麻得不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抹里。
1859—1924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幼年出家当喇嘛,后为高勒苏庙达喇嘛。光绪二十七年(1901,一作三十一年,1905),其侄勒恩札勒诺尔赞札萨克在北京逝
藏语称“门拉莫钦波”,清译“摩罗木”或“默朗穆”,意为“大愿法会”。通称“传大召”。始于明永乐七年(1409),宗喀巴为纪念释迦牟尼,于藏历正月,在拉萨大昭寺倡办了一次讲论佛经、发愿祈祷的宗教法会(即
见“李存勖”(1030页)。
古兵器。为火炮、石雷、手雷之较早者。其制法:凿石令圆,中空以为炮,置土火药于其中,再置引火线以引火。使用时,点燃引火线,以手抛之。每发,辄杀伤数人。北宋皇祐四年(1052),※侬智高起义军围攻广州时曾
?—177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鄂谟托氏。乾隆十三年(1748),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三十年(1765),累官山西巡抚,与直隶总督方观承会勘察哈尔右翼牧场余地,属山西丰镇厅可耕者2万3千余顷。
傈僳族对村寨的统称。指为一群血亲关系相近的人们共同体所居住的地方。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在家族联合基础上形成的村寨组织。村寨名称往往以自然环境的特征、某种植物或人们的活动情况而定。规模大小不等,大
清代内蒙古绥远城(今呼和浩特)旗兵习武练功的场所。绥远城正蓝、镶蓝、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黄、镶黄等八个旗佐皆设之。功房内备有各种传统武术器械,练功者可在此学练拳击沙袋、扔锁子石、摔跤及练刀、枪、
女真语音译。亦作“辟刺”, “江”、“河”之意。如“撒合辇必刺”、“斡底必剌”、“忒黑辟剌”等,皆为河名。金代女真人有以所在江河、山(女真语曰“阿邻”)命猛安或谋克名的习俗,故史书中常见某人为某必剌或
参见“编审丁册”(23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