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得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佃却不普遍。缺地户只需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便可开种,土地所有者一般不会拒绝,且不收任何报酬。偶有借地者送给土地所有者一些烟、酒等物,但不成定规。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佃却不普遍。缺地户只需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便可开种,土地所有者一般不会拒绝,且不收任何报酬。偶有借地者送给土地所有者一些烟、酒等物,但不成定规。
即藏传佛教及西藏佛教的旧称或俗称。此称在明代张居正所撰北京番经厂碑文中已见。清季及民国时,文献中多见此称。在近现代西方藏学界文章中在用Buddhism in Tibet”或“Tibetan Bud-d
?—1861清朝官员。字粒民。满洲镶蓝旗人。由户部笔帖式历员外郎。道光二十九年(1849),授江苏镇江知府。为人宽惠,尤重视选拔人才,每遇府试及课书院日,必亲自批阅,所取多名士。咸丰三年(1853),
汉代官名。见“护匈奴中郎将”(1060页)。
官名。唐置,设于州、镇,掌文书。宋以后渐不用此名,独翰林之属尚相沿不改,书院秘阁设之,掌管图籍。西夏建国前李德明为夏州节度使,授宋朝降人何宽此职,掌总务。清代翰林院亦设,满、汉各1人,从九品。
官署名。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分西突厥东部地置。初隶※安西都护府,后属北庭都护府。辖碎叶水以东西突厥五咄陆部故地。下统有匐延(今额敏河流域)、嗢鹿州(今伊犁河流域,东至哈什、空格斯两河流域,西至查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轮流赠送”。一作尼玛杜兰。鄂伦春人分配生活用猎品的一种方式。因地区不同,以此方式所分的猎品稍有差异。居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黑龙江省呼玛县境内的,生活用皮张采用此法;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西汉时在氐族聚居区置。又作刚羝道。为※十三氐道之一。属广汉郡(治今四川金堂县东),东汉属广汉属国。在涪水(今涪江)上游,有金银矿。治所在今四川平武县东。蜀汉改县,晋废。
见“王忠”(201页)。
见“石鲁”(448页)。
见“伦都儿灰”(8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