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卜伯克
见“阿尔巴布伯克”(1241页)。
见“阿尔巴布伯克”(1241页)。
?—1669清朝大臣。科尔沁人。隶蒙古正白旗。西鲁特氏。博博图之子。天聪元年(1627),袭父三等轻骑都尉,兼管佐领。崇德三年(1638),以护军参领衔随贝勒岳托征明,毁边墙而进,同都统伊拜克南和县。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
即“伏尤亥玛发”(798页)。
①地名。古为吐谷浑地,在今甘肃迭部县一带。西晋永嘉(307—313)末,鲜卑慕容氏吐谷浑率部自辽东西徙于枹罕及甘松,其子孙世据此地。十六国时,前凉置甘松护军,西秦置甘松郡,故治在今甘肃宕昌县西南。北魏
参见“布越”(462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与北接察哈尔镶白旗,西与南抵察哈
见“花剌子模”(999页)。
赫哲族民间※依玛坎说唱文学中唱的曲调。参见“依玛坎”(1461页)。
内蒙古地区寺庙名。乾隆九年(1744)建。位于内蒙古萨拉齐之东。嘉庆三年(1798),因遭雷击起火被毁。十一年(1806),重建。经堂、佛殿墙壁,皆为磨砖对缝的精工建筑,大殿门楣悬有藏、蒙、汉三体文字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