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木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职司所辖城、村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职繁权重,位居诸伯克之首,掌生杀予夺之权。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平定大小和卓木后,废除世袭,视其管理城村范围大小,被分别授以三品至六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被废止。一说语源为阿拉件语,见“阿奇木”(120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职司所辖城、村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职繁权重,位居诸伯克之首,掌生杀予夺之权。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平定大小和卓木后,废除世袭,视其管理城村范围大小,被分别授以三品至六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被废止。一说语源为阿拉件语,见“阿奇木”(1209页)。
见“贺真城”(1778页)。
唐代西域于阗王。姓尉迟氏。尉迟澥之子。父死,于开元十六年(728),受唐册封为于阗王。在位期间,与唐保持和好关系,数遣使朝贡。
一作“阿恒德”。东乡语音译,“阿恩”意为“村落”。“阿恩德”指旧时东乡族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村落和宗亲组织。大都是同一祖先的后裔。下分※“大家伍”(同一曾祖或高祖的后裔)和※“亲家伍”(同一祖父
参见“达磨赞普”(736页)。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嫩江支流洮儿河流域。明属泰宁卫。清光绪三十年(1904)以科尔沁右翼前旗垦地置靖安县,治白城子,隶洮南府。为清末在内蒙古东部实行土地放垦,割旗地而置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1914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县),也有不少散居中原地区。后改汉姓汪、吴二氏。
古山名。一作次对山。今人认为即大兴安岭上之甫喀山;旧说为大兴安岭南段索岳尔济山西北之斡特该山。史载南室韦因居地下湿,夏季移此及贷勃山居住。
?—140东汉时乌桓首领。为乌桓大人。顺帝永和五年(140),结南匈奴左部句龙王吾斯等举兵反汉,破京兆虎牙营,杀上郡都尉及军司马,侵扰并、凉、幽、冀4州。冬,为汉使匈奴中郎将张耽所败,被杀,余众悉降。
?—1014宋时归义军节度使。一作曹寿。咸平五年(1002)继任。自称敦煌王。同年,被宋封为归义军节度使。赐“竭诚奉化功臣”号。屡朝贡于宋、辽。景德三年(1006),入贡于辽,自称沙州敦煌。大中祥符七
契丹大字铜牌。至今所发现的契丹字铜牌极少,仅三、四枚,此其一,于黑龙江哈尔滨市西南阿城地方出土,现藏黑龙江博物馆。牌身长方形,长6厘米,宽2厘米。牌上契丹字为空心楷体,正面1行4字,背面两行约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