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咄欲
见“仁裕”(315页)。
见“仁裕”(315页)。
渤海王国官员。康王大嵩璘差其为进奉端午使,于唐元和二年(807)朝唐。因未经唐允放,自还,至潼关(在今陕西省潼关县[吴村]东北黄河南岸),为吏所捕,被押回京师长安(今陕西西安市)。
1374—1434藏族高僧。前藏堆章人。宗喀巴弟子。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以众密乘为上师,研习布敦大师论著,后顶礼宗喀巴,闻习显密教法。恪守戒律,深明律藏,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辞甘丹寺法台,让于贾策杰,
见“呾蜜”(1388页)。
见“汇宗寺”(615页)与“善因寺”(2289页)。
水名。一作鸭渌江。因水色若鸭头色而得名。汉称益州江、马訾水,晋曾曰箭(剑)川江,唐始见其名,亦别称洗袍河(传唐太宗征高丽过此,曾以江水洗征袍,因名)。发源于今吉林省东南中朝边境之白头山,流经吉林省长白
见“癿加思兰”(816页)。
贵州古地考证。1篇。清莫与俦(1762—1841,字犹人,贵州独山人,布依族)撰。内容详考汉且兰县的建置沿革及今地(在布依族地区)。为研究贵州古地及布依族先民社会历史的参考资料。有《贞定先生遗集》卷1
辽代募民耕种闲散土地的一种制度。统和十五年(997),辽募民耕种滦河流域的空旷土地,十年内不交租税,是为在官闲田制。
云南土司名。宣德四年(1429,一说三年,1428)置。辖境为今云南云县及附近地区。元时曾为麓川路辖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一说永乐元年,1403),析麓川平缅宣慰司地置大侯长官司。宣德四年(1
即“俺答谢表”(18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