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力路协领公署
见“阿力路”(1199页)。
见“阿力路”(1199页)。
清代兵制之一。为清政府统治中国的基本武装力量。由满、蒙、汉以及其他各族的※“旗人”组成,故名。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清太祖努尔哈赤以18年来所累编的※牛录,初建为黄、白、红、蓝四旗,四十三年(1
见“陶里桦”(1959页)。
元代碑刻。立于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碑文两面:一面汉文,一面回鹘文。碑文记载自西夏灭亡至元末130余年间,在元朝任官职的唐兀氏(西夏党项人)家族历经6世共13人的官职、世系及其活动。该碑于明代被
见“耶律恕”(1304页)。
明代在乌撒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原名巴凡兀姑,后名巴的甸。元时有六部:乌撒、阿头、易溪、易娘、乌蒙、閟畔。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取其远祖之名乌撤为部名,称“乌撒部”。至元十年(1273)归附。十三年(1
见“阿骨打”(1212页)。
见“石璟”(448页)。
高车姓氏。本漠北高车一部落。据《元和姓纂》及《通志氏族略》所述:“斛斯氏其先居广漠,代袭莫弗大人,号斛斯部”。归北魏后以部名为氏。原作斛粟氏,后改斛斯氏。初居于代北(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
书名。又名《续弘简录》。清邵远平撰。42卷。为作者继其高祖邵经邦记唐、宋、辽、金史事所撰《弘简录》,补记元代史事以续成该书之作,故名《续弘简录》。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进呈。体例上有纪、传,无志、
?—1659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喀尔诺忒氏。世居喀喇沁地方。初任护军校。顺治十一年(1654)征广东,击南明安西王李定国于新会县,败之于广西横州江岸。以功授云骑尉。十五年(1658),从征南明军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