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羌的一支。见: “参狼羌”(1551页)。
书名。清代方亨咸著。1卷。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其中包括服装、贸易、婚丧、语言、祭典等。辑入《檀几丛书》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明、清四川土司(今土家族)。天启元年(1621),以“酉阳宣抚司”升置,以原宣抚使冉跃龙为宣慰使。冉氏世为土官。元末,其先祖冉如彪受封为四川酉阳军民宣慰使司(治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慰使。明洪武五
东晋十六国时期郡名。隶凉州。治今甘肃张掖县南。前凉张天锡于凉州置郡于临松山下,故名。北周废入张掖郡张掖县。匈奴一支卢水胡世居该地,后凉龙飞二年(397),卢水胡首领沮渠蒙逊(368—433)起兵取临松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土拉河、喀鲁哈河合流处。东至萨喇博罗图,西抵珠格楞岭,南临达什隆山、北接本部右翼左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雍正八年(1730)析郡王车木楚克纳木札勒所辖佐领置,命朋素克喇
即“客失的迷”(1752页)。
明广西崇善县土司。宣德元年(1426),为扩充辖地,率众攻占左州县城,执土官,夺其印,占据40余村峒,大肆掳掠。竖旗帜,僭称王,封官建制,并大量制造火器,袭击邻近州县。朝廷令总兵顾兴祖会广西三司剿捕。
见“脱罗”(2079页)。
见“石抹继祖”(455页)。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