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1清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佟佳氏。初任佐领,后袭父达珠瑚三等副将(三等男爵),管参领事,随都统巴奇兰征呼尔哈部有功,加一云骑尉。崇德三年(1638),授工部副理事官。次年,擢都察院参政兼正蓝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
古州名。西晋永嘉元年(307),分荆州湘中诸郡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东晋咸和三年(328)废,义熙八年(412)复置,十二年又废。南朝宋永初三年(422)复置,元嘉八年(431)废,十七年
中国伊斯兰教名寺之一。在河北省交河县泊镇(今属泊头市)。初建于明洪武(1368—1398)年间(一说为元末明初元丞相脱脱所建)。明嘉靖和清光绪年间曾数度重修。寺坐西朝东,占地11000多平方米。寺正门
即“斡亦剌”(2425页)。
“料”瑶语意为“事项”。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石牌”头人在“石牌”会议上的讲话称谓。“石牌”组织是以村为单位或联合相邻数村组成。每个“石牌”都制定有共同遵守的法规,由“石牌”头人在“石牌”会议(每户户
壮族古地名。又称频洞。北宋时属邕州左江道,地当今广西靖西县平洞(亦作“频洞”)圩,后改称岳圩。为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部族名。明代东北女真三大部之一。指居住在依兰以西至伊通河口为中心的松花江一带女真人的泛称。因该地在元代称海西,故称。明中叶以后,凡经海西向明朝贡的黑龙江各部女真及乌拉、哈达、辉发、叶赫等扈伦四部,均称
即“貊”(17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