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县
古县名。西汉置,属金城郡。故城在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史称,初筑城得金,故曰金城。一说,称金,取其坚也。东汉属凉州金城郡。晋因之。西秦乞伏乾归自苑川(今甘肃榆中县东北)迁都金城,称河南王,后改称金城王,即此。北魏省。寻改置子城县,治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另置金城县于今青海民和县东南,后废。吐谷浑王慕璝曾取金城地。隋复改为金城县,为雍州金城郡治,后又改为五泉县。唐复故,为陇右道兰州治,后陷吐蕃。宋改置兰泉,今甘肃省皋兰县治。
古县名。西汉置,属金城郡。故城在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史称,初筑城得金,故曰金城。一说,称金,取其坚也。东汉属凉州金城郡。晋因之。西秦乞伏乾归自苑川(今甘肃榆中县东北)迁都金城,称河南王,后改称金城王,即此。北魏省。寻改置子城县,治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另置金城县于今青海民和县东南,后废。吐谷浑王慕璝曾取金城地。隋复改为金城县,为雍州金城郡治,后又改为五泉县。唐复故,为陇右道兰州治,后陷吐蕃。宋改置兰泉,今甘肃省皋兰县治。
瑶语音译,意为“瑶人”。旧时云南省金平的“平头瑶”、马关的“白头瑶”、河口及越南北部的“沙瑶”的自称。他们都认为“同出一家”,即源于广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八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与蒙古国境内的哈拉哈河流域。
清光绪年间贵州苗族地方官。又名小播五。贵州都江厅(今三都东南)人。苗族。曾参加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后降清,并助清军镇压都江、古州(今榕江)等地苗族起义军。光绪年间(1875—1908),累官至古州镇
见“三娘子”(50页)。
见“达卢骨部”(731页)。
蒙古族牧民喜爱的游戏用具之一。流行于内蒙古巴林草原等地。用贻贝制成,玩时要有棋盘和棋子,人数不限,可有2人,也可分成人数相等的数组进行,以投撒帕尔吉来观其正反两面的数字,来确定棋子在棋盘上的行走步数,
1653—1705清代西藏地方官员、学者。藏族。生于拉萨北部仲曼。阿苏之子,为西藏地方第二任第巴之侄。自幼受其叔教养,聪颖好学。深得五世达赖喇嘛器重和培养,成为学者和善理政务之官员。崇信格鲁派,兼信宁
?—1777清代新疆吐鲁番郡王。维吾尔族吐鲁番大阿訇尼雅斯和卓子。世居鲁克沁。初隶准噶尔。康熙五十九年(1720),投附清朝。雍正四年(1726),清军撤居哈密,以吐鲁番给策妄阿拉布坦,受命辖鲁克沁众
即“高泮弼”(1915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