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罗木咱卜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部,为左都御史永贵所荐,获二品顶带。三十一年(1766),兄辅国公茂萨病故,无嗣,受命降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任伊犁宁远城三品阿奇木伯克,承办维吾尔族移民屯田事务。四十七年(1782),晋一品阿奇木伯克。五十六年(1791),封公品级。伊犁维吾尔族台吉皆其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部,为左都御史永贵所荐,获二品顶带。三十一年(1766),兄辅国公茂萨病故,无嗣,受命降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任伊犁宁远城三品阿奇木伯克,承办维吾尔族移民屯田事务。四十七年(1782),晋一品阿奇木伯克。五十六年(1791),封公品级。伊犁维吾尔族台吉皆其裔。
契丹官署。属监察鞫狱机构。《辽史·国语解》称:“钟院,有冤者击钟,以达于上。”契丹开国时置,《刑法志》记※耶律阿保机“置钟院以达民冤”。辽穆宗时废,至景宗保宁三年(971),“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
即“弘慈寺”(645页)。
见“土薛”(64页)。
1782—1853即七世班禅。又译丹贝尼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法名“罗桑巴丹丹白尼玛却勒朗结巴桑布”。生于后藏南木吉雄(今仁布境内)。巴丹顿珠之子。自幼聪慧灵异,清乾隆四十八年(178
元地方政区名。府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大古铜村一带,有说在该省依兰县西北。明废。
见“萧”(1989页)。
①辽封爵。保宁元年(969)三月,耶律稍受封;重熙六年(1037)三月,秦王萧孝穆徙封;十年(1041),西北路招讨使萧孝友受封;二十一年(1052)七月,北院枢密使萧革受封;重熙末,北院枢密使耶律仁
纳西族古簧管乐器,见“觱篥”(2547页)。
明代白族学者、诗人、书画家。号存诚道人,别称桂楼先生。云南太和县(今大理市)下阳溪人。谓“九隆族之裔”杨连五世孙,元代大理总管书史杨保继子,世代为宦。约生于明洪武(1368—1398)初年。以书香门第
369—448①北魏大臣。亦作达奚斤。鲜卑达奚氏(后改奚氏)奚箪之子。世典马牧。史称其机敏有识度,善于谈论。登国(386—396)初,与长孙肥等俱统禁兵,后为侍郎。随拓跋珪征慕容宝于参合陂。皇始(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