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备伯克
见“多博伯克”(852页)。
见“多博伯克”(852页)。
?—177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鄂谟托氏。乾隆十三年(1748),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三十年(1765),累官山西巡抚,与直隶总督方观承会勘察哈尔右翼牧场余地,属山西丰镇厅可耕者2万3千余顷。
即“嫩真”(2482页)。
?—1788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库车人。清贝勒品级固山贝子※鄂对长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霍集占,克库车,授库车阿奇木伯克。二十四年,以办事敏练,获三品顶翎。次年,随父入觐。因偕沙雅尔,
见“必里迟离”(633页)。
见“失尔兀赤卫”(591页)。
汉代大夏国官名。又写作“五部翖侯”。时大夏国国事由五翕侯分管,国王统领,故称。五侯即:休密翕侯、双靡翕侯、贵霜翕侯、肸顿翕侯、高附翕侯。分别治和墨城、双靡城、护澡城、薄茅城和高附城(今阿富汗首都喀布尔
指藏传佛教(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四大活佛驻锡的拉萨四大寺院。即功德林(济咙活佛驻场)、丹吉林(第穆活佛驻场),策墨林(策墨林活佛驻场)、锡德林(一说为策觉林,热振活佛驻场)。清册封此四寺之大活佛为“
见“钦察汗国”(1668页)。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见“萧排押”(19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