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部族名。原名※奚族三营(氏族)之一,契丹开国前后被攻降,成为契丹著帐(皇族宫帐)奴隶,设夷离堇(军事首领)管辖。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为部,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改
见“龙骨河”(497页)。
湖名。亦作库库淖儿。蒙古语音译,意为“青海”。即今青海湖。蒙古宪宗四年(1254),蒙哥汗曾邀会诸王于湖西,并于日月山麓盟会祭天。元时环湖吐蕃诸部属脱思麻路所辖。
见“俺答汗”(1884页)。
即“完颜永济”(1151页)。
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明末清初女真东海三部之一。又作呼尔哈部、瑚尔哈部、库尔喀部、虎尔喀部,以沿虎尔哈河(古称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居,故名。凡敦化、宁安、依兰等地之部落,皆属之。后自依兰北达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1500余里广
见“巴拉吉尔”(414页)。
见“蒙古译语”(2332页)。
县名。位于贵州省中部。战国时为且兰国邑。秦为象郡且兰县。汉初复为且兰国邑。元朔三年(前126),置且兰县,元鼎六年(前111),为牂牁郡治。隋以其地置宾化县。元置平月长官司,属管番民总管府。明洪武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