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清安
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管光禄寺事,历任兵部尚书、热河都统、左都御史。十一年,复任兵部尚书。十四年,以疾乞解职。卒,赠太子太保,谥恭勤。著有《平番奏议》4卷、《舆图》1卷。
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管光禄寺事,历任兵部尚书、热河都统、左都御史。十一年,复任兵部尚书。十四年,以疾乞解职。卒,赠太子太保,谥恭勤。著有《平番奏议》4卷、《舆图》1卷。
卫拉特蒙古辉特部首领。伊克明安氏。阿勒达尔和硕齐子。驻牧塔尔巴哈台。向为策妄阿拉布坦倚任。康熙六十一年(1722),拉藏汗子噶尔丹丹衷被杀后,娶其妻博托洛克。与罗布藏舒努过从甚密。雍正中,舒努投奔土尔
雍正四年(1726),清政府革云南镇源傣族土司刀澣,委流官刘宏度署府事。刘到职后,在没收土知府庄田时,趁机派人丈量傣族农民田亩,勒收地价,限令五月内照亩上交;属吏亦百般勒索敲诈,甚至沿路索夫、征代役钱
见“鞑靼”(2488页)。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1753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固山贝子※喇什长子。尚郡主,封和硕额驸。雍正十一年(1733),率兵赴北路军,击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乾隆二年(1737),封镇国公。八年(
渤海王国置。为怀远府依郭州(一说怀州为府依郭州),领怀福、豹山、乳水三县。州治故址在今锡赫特山脉以西、乌苏里江以东比金河流域;或说在今黑龙江省同江县南高力城子废墟附近;也有说在伯力(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
明代云南陇川傣族首领。明朝平定麓川之初,即行归附,任陇川宣抚司(治今云南陇川县西南巴弄)同知,正统十二年(1447),以原宣抚使恭项肆杀无辜,刻虐人民,致使陇川为乱。明廷以其为群众信服,命代为宣抚使。
清代哈尼族土司。旧属临安府。析纳更巡检司置。今属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清雍正(1723—1735),纳更土司分为二:一曰纳更,驻新城,约1500户,龙象乾袭;一曰稿吾,驻逢春岭,约2500户
藏语音译。唐吐蕃官名。意即“千户长”或“抚千”,司管千户职能,在万户长之下。详见“吐蕃兵制”(769页)、“部落使”(1906页)。
见“乌古部”(3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