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案司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及宫廷首饰制造和作坊管理等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及宫廷首饰制造和作坊管理等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朝鲜族祭祀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从冬至数起第105天为寒食日,为清明前一日。是日,人们携带供品纷纷到祖先坟地扫墓祭祀。此俗可能源于汉族之“寒食节”。相传春秋时晋国介之推辅佐晋文公重耳回国后,隐居山中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境。其地与明廷保持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往来,贡使每年赴京贡马及方物,获回赐如例。其官员依明土官袭替成例承袭。
?—1802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乾隆十年(1745),由闲散袭佐领。十七年(1752),授兵部额外员外郎。五十一年(1786),往西宁办事。五十三年,任驻藏帮办大臣。五十五年(1790)五月,擢办
见“萧师姑”(1993页)。
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把木鼓房供过的旧人头骨送至鬼林安放而举行的宗教仪式。是当地较大的宗教活动之一,各个村寨每年举行,次数不等,一般是在阳历十月至来年四五月间进行,通常在献牛户房前举祭。开祭时,由巫师牵
见“慕容曦皓”(244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巴延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与双城等四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木兰县白杨木河口,一说在巴彦县附近。万历四十年(1612)六月,曾入贡。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
帝王仪仗之一。通常为12对,于帝王出行时,分左右列于仪仗队中,引导前行。清朝为笼络蒙藏高僧,如达赖、班禅、呼图克图等,迎送之时,例由雍和宫喇嘛备办绣龙黄盖、黄轿及黄龙坐褥供其乘坐,并用提炉为仪仗,作先
达斡尔族中萨满(巫师)的一种。达斡尔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自称附体神灵为娘娘神或敖雷巴尔肯(狐仙爷)。无氏族限制,有的氏族可能同时有两个,有的氏族没有。无法衣,只有108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