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制条格
书名。元法令类编。《大元通制》条格一纲的残存部分。现存22卷,凡646条,约占原条格一半强。包括户令、学令、选举、军防、仪制、衣服、禄令、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杂令、僧道、营缮等19项。其性质内容体例与《元典章》相类似。是元代民事、行政、财政等方面的重要法规。条格素材多来自官府公牍案卷,故保存有许多元代典章制度、社会经济和阶级关系等方面的珍贵史料。有北京图书馆影印的明初写本和1986年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点校本。
书名。元法令类编。《大元通制》条格一纲的残存部分。现存22卷,凡646条,约占原条格一半强。包括户令、学令、选举、军防、仪制、衣服、禄令、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杂令、僧道、营缮等19项。其性质内容体例与《元典章》相类似。是元代民事、行政、财政等方面的重要法规。条格素材多来自官府公牍案卷,故保存有许多元代典章制度、社会经济和阶级关系等方面的珍贵史料。有北京图书馆影印的明初写本和1986年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点校本。
书名。清钱大昕撰。3卷。始作于乾隆十八年(1753)七月,成书于四十五年(1780)五月。作者鉴于蒙古氏族颇费稽考,史籍所载,音既不正,又多互异,乃据陶宗仪《辍耕录》所列蒙古72种,色目31种,广搜博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云南西双版纳和澜沧等地哈尼族居屋称谓。类似※“干栏”,但较之简陋。竹木结构,以茅草或木板盖顶,上下两层。楼下用于饲养牲畜,存放薪柴,安置脚碓,楼上住人。宽敞,但通风、照明欠佳。一屋隔为两间,男女分住,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牧区租牧主牲畜为生的牧民。自己无牲畜,靠租牧主奶牛维持生活。租金很高。人身依附於土官,不能随意迁出部落,凡逃至其他部落被送回或抓回,将遭毒打、罚款、抄家,甚至处死。获土官同意
书名。贵州地方志。亦名《黔中纪闻》。8卷。清张澍(字伯瀹,甘肃武威人,汉族)撰。为作者在嘉庆道光间出任贵州玉屏、遵义等地知县时所作。因体例多仿田雯的《黔书》,故名。内容记贵州地理、治乱、掌故、古国、古
唐吐蕃古地名。即今西藏拉萨。“逻娑川”即指今拉萨平原。《唐书·吐蕃传》言所部居逻娑川即此,为吐蕃赞普北迁逻娑(拉萨)后主要活动地区,属四如建制中之伍如辖内,基本系今拉萨河(吉曲河)流域。唐长庆二年(8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启台鄂拓克。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有众4000余户,与霍索楚鄂拓克同驻牧于塔拉斯河流域,距※察哈尔萨雅克部、※萨尔巴噶什部6日程。主要从事畜牧业。归喀什
满语音译。亦作白唐阿、柏唐阿。“执事人”之意。清朝定例:凡在旗的京师内外大员的成丁子弟、拥有世职的家族成丁、候补旗员、亲军以及闲散人等,均须依八旗世仆效忠君主之义,为皇家事务服役,为期5年,不可规避。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部。牧地东北界苏尼特旗,西界归化城土默特,南界察哈尔镶红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为阿禄喀尔喀所据,部长诺颜泰将领地分与四子分别掌管,统号四子部。天聪间相
唐天宝十一年(752),南诏王阁罗凤北臣吐蕃。君长赞普册阁罗凤为“赞普钟”(赞普之弟),号曰东帝,给金印。见“阁罗凤”(1727页)。